这是一个呗许多人看不起的爱好。
不过。
对我们而言。
网络小说却能带给我们很多的快乐,比他们那些装模作样说什么高雅情趣的爱好好玩许多呢。
日子一天天的过。
我始终无法忘记。
两年的一天。
大概是在一个下雨的晚上吧,吃过饭之后,他突然约我出来吃烧烤,在烧烤摊的灯火当中他欲言又止。
好几次我问他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
他都是摇了摇头,给我递上一串大腰子。
而待酒过三巡之后。
大概是酒精让他的胆子突然大了许多吧,他突然抬起头用眼睛盯着我,前所未有的认真。
“如果我写一本小说会咋样啊?”他的声音带着几分颤抖。
还有。
某种我到现在都不怎么明白的情绪。
“你疯了吧?”
我有些吃惊了:“正常人怎么可能写得出小说?动辄几百万字,你应该作文都没及格过吧?”
“哦。”
听了我的话,他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
我大概三个月没见过他了。
等再见时。
又是公交车上。
相比较之前清秀的模样,他的改变让我险些无法相认,简直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完全发生了改变。
稀疏的胡茬,颓废的脸……这真的是当初女装能羡慕死我的那个他吗?怎么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了!
我很惊讶。
隐隐有着一种猜测。
听说他真的开始写小说了。
朋友圈签名都是请大家关注我新书等等。难不成是写小说将他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是的,作者好像都不怎么爱惜形象。
为大众所不接受。
“你……好巧呀。”他看到了公交车上的我。
打招呼的时候有些尴尬。
我笑着回应。
经过一番交流过后,我们又重新找回了朋友的感觉,说话的时候,他也没有之前那么别扭了。
谈起他写小说的事情。
他让我去看,兴致勃勃的让我去看,说绝对完爆斗破,踩死凡人。
我有点不相信。
于是。
在回到家里过后,我就忍不住去看了。
我努力的看了一天。
说实话。
我是真的很努力想要看下去,但是,无论我如何的努力,却都没办法像是看其他小说一样入迷。
…
我一直都尽我最大的努力。
其实网文发展到现在,几十万人写,大家难免审美疲劳,极为jī烈的竞争,让网文的写作难度,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了,一万人中成一人,其jī烈程度,比传统文学,比当年的武侠要夸张许多。
尤其是现在。
写作难度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读者会盛美疲劳。
必须要有新颖的创意才能够让人去看,才能满足读者,这一点,对于作者来说是非常痛苦的。
刚学会的东西,就被淘汰了,每天吃着泡面,根本看不到希望。。。。好了,我也不是在卖惨。
怎么说呢。
一切交给作品质量说话吧。
今天上架,首发最低三章!然后陆续更新,起码保底十更。
没错,就是这么多!
爆肝了!
这一次真的要爆肝了!
只要订阅足够。
我一定天天都十更,让大家看的舒服,看的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