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她轻笑道:
“先生当真是人间谪仙,但凡是个女子,只要见了先生,都要挪不开眼睛。”
陈歌从赤婉这话当中听出了点别意思。
赤婉这只小狐狸,还当真是个醋坛子。
当时自己和荀子谈论吴越佳人的时候,就已经在她的身上感受到了杀气。
如今别的姑娘看自己两眼,她竟然还会开自己的玩笑了。
不得了,不得了,必须得教训一下才是。
陈歌如是想到,笑吟吟地看向赤婉,刚想说些什么。
结果突然,就听见前面的商队领头大喝一声:“停下!”
紧接着,整个车队都停了下来。
陈歌自然也被吸引了注意力。
他朝着前面看去。
只见,前方一阵尘土飞扬。
明显是有大批人马前来。
不过这荒郊野岭的,估计不是什么善类。
商队老板,贾老头,看着面前逐渐靠近的一大波人,心中捏了一把汗。
“老刘啊,要是这波人是盗匪,待会就多多仰仗你了。”
贾老头朝着身旁一名气定神闲的中年人说道。
这人,自然就是贾老头请来的入神境护卫,刘东来。
“贾老板,不用担心,若是寻常盗匪,我一人就足以对付。”
刘东来没有说大话。
他少年参军,后来因为某些原因,从军中退了出来。
但是他所修习的,乃是军中的杀人技。
在诸子百家之中,要说哪一家对杀人最为在行,那自然是兵家无疑。
一将功成万骨枯。
每一位兵家大能的手底下,都有着数以万计的人命。
用兵之道,在于杀伐。
因此,军中士兵,更是以杀立身。
毕竟战场上那可都是真刀真枪地玩命儿的。
你要是不杀人,就会被人杀。
因此,能够在军中混出名气的,自然都是杀人好手。
这刘东来能够以一介小兵做起,成长为入神境的强者,自然是有其独到的地方。
以一敌十,绝对不是空谈。
有了刘东来这句话,贾老头就放心了。
他这次前往宋国做生意,可是花了老本。
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他的宝贝女儿也在商队里。
当时听闻自己要去宋国的时候,她非要跟来。
自己拗不过,只能让她来了。
所以。
这要是出了个三长两短......
正想着。
前方众人已经达到商队面前。
为首之人,穿着一身锦绣衣裳,气度不凡,看起来不像是盗匪。
贾老头见此,松了口气。
盗匪都是刀尖上舔血的人物,是断然不可能做这种世家打扮的。
贾老头估计,这群人应该是附近某位士大夫的家臣。
毕竟这里已经属于宋国的辖域,有士大夫的手下巡卫,也不奇怪。
想到这,贾老头连忙下马上前行礼。
他是商人,在士族面前,是肯定要行礼的。
虽然宋国商业发达,比起其它诸侯国,商人的地位要高一些。
但和士族比起来,那还是远远不如的。
贾老头猜的没有错。
这群人,确实是士族家臣。
这一块区域,是宋国上大夫萧沉的封地。
这群人中为首的,名为萧风,是萧沉的侄子。
其余的,则是萧风的仆从。
但是,贾老头忽视了一点。
那就是士大夫之间,也有相当大的区别。
这区别之大,不亚于人和狗的差别。
比如说这萧沉。
他在宋国的名声,那可是相当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