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扬看着史懿堂说:拿杯子来。
史懿堂道:不拿,我不喝。
刘国才给了史懿堂一巴掌骂道:喝花酒你不要命的喝,一跟我们喝你就装逼。
一人一杯吧,多的不喝,晚上我们去酒吧喝。陈扬说完起身拿酒杯。
你的酒你带回去。陈扬倒满了四杯酒,然后看着刘国才说。
什么烂脾气,老是自带酒水。他接着补了一句。
他们公务员的烂脾气。朱小凡边吃边说。
别废话了,喝酒。刘国才举起酒杯。
朱史刘三人吃饭边聊天,一会工作,一会泡妞,一会时事,跨度很大。陈扬无心聊天,边吃边看朋友圈,他看见朱小凡在一个小时前,发了这样一条:美女别找了,你的T恤在陈大变态手上。文字下面,是陈扬闻蓝蓝T恤的照片,满脸的呆滞和猥琐。更糟糕的是朋友们对照片的评论:
陈扬分手一年的前女友:他怎么变这样了?
刘国良: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杜春华:啊,变态。
李德:在干什么?
......
陈扬哭笑不得,对着正在狼吞虎咽的朱小凡的脑袋就是一个巴掌。朱小凡明显被打懵了,筷子都掉到地上。慌张的看着陈扬问:怎...怎么了?
史懿堂虽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却已经把饭碗放在桌子上,看着这两人,拼命的笑着。刘国才更是笑得手一直捂着肚子。
陈扬把手机凑到朱小凡的眼前说:你看看你发的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真变态呢。朱小凡噗的大笑一声,一嘴饭全喷在刘国才和史懿堂身上。
然后就轮到陈扬大笑了。
他们就这样吃完了饭,完全不顾及胃的感受。
史懿堂打了个饱嗝,看着陈扬说:走,打球看美女去,篮球呢?
床底,我不去。陈扬有气无力的说。
扫兴啊,你想开点,别干傻事,我们去了。朱小凡丢下一句话。
刘国良不屑的说:多大个女人,打完球找几个给你。
刘国良说完,三人下楼打球去了。
而陈扬在拿着电视遥控器,在连续换了二十个频道后,也下楼了。陈扬要去篮球场,鬼使神差。
金黄色的银杏树如余晖一般美丽,让人感到温暖。打篮球的人很多,朱、史、刘三人只能在场下等着轮换。
陈扬走到他们身边,朱小凡跟他说:这也没有美女啊,你跟那个蓝蓝确定就是这里认识的?
陈扬点点头。那今天怎么没有?史懿堂不甘的说。
你以为这是夜总会吗?每天都有。陈扬说道。
打完球,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的这座省会城市显得分外迷人。
四人到了夜未央,这是朱小凡爱去的酒吧,酒吧老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因为她姓吴,朱小凡称她为吴妈。那还是陈扬第一次跟朱小凡在这个酒吧喝酒,当时这个四十岁的女人,陪他们一起喝了几杯。当陈扬听到朱小凡举着酒吧,对这个女人说,吴妈干杯!的时候,他忍不住喷了酒。当时吴妈就很不解。陈扬只好连忙赔礼,解释说,他只是突然想起好笑的事情了。
吴妈走后,陈扬继续大笑。他问朱小凡:阿Q你什么时候跟吴妈说?你想跟她困觉的事情?
朱小凡急了,说:你想什么呢?我不是阿Q,我是赵太爷。
陈扬说,那更不是东西.......
四人被吴妈领到二楼的卡座,点了酒。
朱小凡打电话叫来了刚出差回来的杜春华。杜春华有两个鲜明的标签:口水和手抖。他一紧张激动,就会流口水。和朱小凡一样,他也陈扬的大学校友。大二的时候,他们迷恋过一段时间的拳皇,因为杜春华在和陈扬对打的时候,老流口水在键盘上,陈扬后来不得不换了一个防水键盘。而他的手抖,最主要表现在他敬酒的时候,他端着酒杯的手,永远都是颤抖的。杜春华敬酒时还有一句口头禅就是:看得起我就喝。
今晚的夜未央,他们四大天王聚齐了。要说是群英会的话,还少了一个人,那就是李德。他从小学时就显得有些另类,他比同龄人都早熟,无论身体还是心智。后来上了大学,大学毕业,也还是一样。他有些少年老成,做事成熟稳重。不爱风花雪月。就连陈扬他们几个朋友间的聚会喝酒,李德都很少参与。李德酒桌上的作风,也一直是陈扬所吐槽的,因为李德是他见过的喝酒最会控制的人,以至于在十几年的交往中,陈扬居然没有见他醉过。而陈扬之所以吐槽他,是因为李德不仅喝酒时很不厚道,还老是不停的劝酒。所以很多时候,大家都喝得横七竖八,东倒西歪,他却稳如泰山。更可恨的是,久而久之,李德还成了我们中间酒量最好的人,就因为没见他醉过,陈扬想,这就是所谓的欺世盗名。
杜春华一进包间,就笑得一脸灿烂,灿烂中带着他独有的春式猥琐。陈扬给他满上酒笑道:春花,好久不见,喝。
刘国才挡下我手中的酒说:让他先自罚两瓶。
大家都拍手赞同。杜春华咧着嘴笑道,说:罚一瓶,我喝一瓶。说完举起一瓶酒开始喝。喝了一半,他一脸的痛苦状,说道:这是什么啤酒,不好喝。然后接着喝完了一整瓶酒。
就这样,五个男人,开始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啤酒,同时不忘对过路的女孩打野招呼。
本来他们是打算从陈扬口中,问出蓝蓝和他的事情,然后看看他伤况再安慰他。而陈扬还是那么简单的回答,因为他知道已经无法再说更多,他怕说漏嘴。
反而是朱小凡喝多了,给大家讲了刚发生在他身上的曲折离奇,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他比手画脚的讲了将近半个小时。这是一个浮夸得让大伙质疑其真实性的故事,这个故事中有一杯很重要的,特殊的鸡尾酒,它叫:血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