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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隔墙有耳(1 / 2)

“刚才幸亏我拉住了你,要不然明年的今天,你坟上的草已经一人高了。”

仇玉愤愤不平,道:“他刚才想要杀你,是我救了你。”

“他只是没有拿到他想要的答案,想用威胁的手段而已,他不敢杀我。”

“终究还是救错了人。”

案发现场。

很显然,现场没什么特殊之处,和前两起案件类似。

【死者:洪大贵。】

【死因:烧死。】

【死状:跪拜姿势,状如黑炭。】

【职业:布商。】

【家庭成员:一妻一妾,三个孩子,全是女孩。】

【特点:爱占小便宜。】

【社会关系简单,因为他爱贪小便宜,没什么人和他来往。】

【昨天下午刚去药房抓过药。】

“跟踪的怎么样了?”

“并无异常。”

方卓道:“明日去一趟飞虹观后山,仔细查验一番,今日晚间……”

陆乘风没等方卓把话说完,比划了一个OK的姿势,便下去安排去了。

再这样下去,他这个知县要下岗了。

要抓紧了,李二限七日破案,想来是和金龙的出现有关系。

天底下就只有他才是金龙,张本志这是自掘坟墓啊。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伤脑筋啊。

这是在向自己示威吗?

应该不是,向李二示威才是真的。

金龙从来都是皇家的产物,和他道观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观世音都要为李世民的名字让路,被迫改成了观音菩萨,你张本志算哪根葱?

更何况,这就是一个简单的物理现象,迷惑愚钝的人们的。

难道……

方卓突然想到一个可怕的事情……

方卓马上交代,这件案子到此为止,一切听从陛下安排。

日常工作由陆乘风代管,他要回家种地,搞养殖,酿酒去了。

回到家,方卓钻到书房内,写了很长一篇奏疏,差人送到了京城。

从此,一睡就是三天。

京城。

皇宫。

书房。

李二正在批阅奏章,其中一本奏章上尚书府用红笔标注,说明比较重要,需要紧急处理。

李二好奇的打开,便看到方卓洋洋洒洒的字迹。

一口气看完之后,眉头紧锁,在书房内来回踱步,心下不安。

长孙亲自前来送茶,正好瞧见皇帝心绪不宁,便说道:“陛下注意休息,保重龙体重要。”

这时,李二突然笑了起来,笑毕,冲着长孙道:“你知道吗?那小子害怕了,写了奏章请求朕削去他的官职,他要种地酿酒开学堂。”

长孙氏道:“他毕竟还是个孩子,遇到难事总是想着逃避,才是一个少年人该有的心性,不要过于强迫一个孩子做一些老谋深算的事情,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李二道:“你来看看奏章再说。”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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