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都是额头冷汗直冒,万没想到这小孩居然有枪。
一开始三人是不信的,认为张臻手里的枪是玩具,或者根本没子弹。
张臻也没有开枪,因为大白天开枪可不是明智之举。
他只是说了句;“你可以过来试试!”
然后,三个混混就老老实实的趴在了墙上。
他们可赌不起,赌赢了,就是抓住了小孩……若赌输了,可是要没命的……
而且看着小孩拿枪的姿势,可以点也不业余。
一只手拿不住,两只手拿。
而且端墙的姿势非常标准,比那些受过训练的梅果大兵还要标准。
张臻开始在三人身上摸索,不一会,就摸出一些现金来。
数了数,只有不到一美金。
有些气恼的在一个作为大哥的混混小腿上踢了一脚,疼的家伙龇牙咧嘴,直接跪在了地上。
张口骂道;“穷鬼,没钱就不要出来混。马德,浪费爷的时间。”
混混头子万万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十岁小孩力气居然这么快步。
刚刚那一脚,差点把他给当场送走。
张臻拿了钱就走了,两个混混小弟松了口气。
混混老大则是捂着被踢的小腿,实在忍不住了,发出一声惨叫。
“老大,你怎么了?”一个混混问。
混混老大掀开裤子一看,三人顿时脸都吓绿了。
只见混混老大的小腿已经弯曲变形,弯曲的位置血红一片,好像鲜血随时都能从皮肤里渗出来一样。
“法克鱿,快送我去医院。”混混老大痛呼道。
可小混混却说;“我们没钱啊!”
混混老大就说;“去唐人街的诊所!快抬我去,疼死我了!”
“哦哦……”一个混混立即背起老大,就巷外走。
另一个混混则跟在身后,帮忙扶着老大。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不过是想欺负一下小孩,结果搞得自己被抢不说,老大还受了重伤。
不过他们也庆幸,那小孩没有开枪,至少命保住了。
梅果这阴暗的社会,对于多数梅果人来说,就算白天听到枪声,也是习以为常。
只要不是听到哒哒哒的连射枪声,已经习以为常的梅果民众都不会把那种忽然响起又立刻断了的枪声当回事。
张臻其实也了解梅果的情况,可他也不是真的虎,在没必要杀人的情况,能不杀就不杀。
而且就算梅果人对枪声已经习以为常,也不能大白天想开枪就开枪。
要知道,梅果可是二十四小时都有警察巡逻。
就算老百姓不在乎枪声,可警察不会不在乎。
要是让警察听到枪声,那些警察为了自己的业绩,肯定会提着枪冲过来查看。
张臻不想惹麻烦,也不像招惹麻烦,他只想搞钱。
既然三个混混老实,那么拿了钱就走,没必要拿了钱还杀人。
当今可是文明社会,不是无法无天的原始社会。
来到服装店,他挑选了一件儿童西装,穿在他身上,刚好合适的那种。
店主没有因为他是孩子,就把他撵出去,也没有因为他是孩子,就态度恶劣。
因为他有钱,店主可不会跟钱过不去。
这不是他进入的第一家服装店,刚刚也去了附近两家服装店。
哪里的店主见他是个十岁的孩子,态度相当恶劣,说话的语气都是轻蔑和不屑。
即便他拿出钱,对方也是不屑的口气,以一种爱买不买的态度面对他。
他也是有脾气的好吧……
你都这态度了,爷也不陪你……
于是他就转换门庭,然后又被同样的态度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