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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2 / 2)

这次是因为饭后有事拖延了一下才让叶孟遇见了。

正所谓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两个人每天都在同一点没有相遇,而是即使相遇也互相没有心动。

也许是叶孟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喜欢那种类型的女孩子,所以心中并没有产生一见钟情的感觉。

但从谈话中令人佩服的不仅仅是一个姑娘照看十块地,而是对方贵为庄掌柜的千金还亲自下地。

“叶大哥,我可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

庄晓蝶不知该如何称呼眼前这相貌平平的叶孟,见其年长自己两岁就称呼其大哥了。

接着解释道虽庄家坐拥如此大面积的药园但并没到富甲一方的地步,因为实际的所有权归后备营所有,庄家只有经营权,每半年都要上交绝大部分的药材和经营所得。

说白了就是吃肉的是物资库,庄家只有喝汤的份。

话虽如此但这里的油水也不少,因此在这战远城庄家根深蒂固家业不菲,与养马场刘家、铁匠铺周家并称“战远三大家”。

而其中最富庶的当属刘家,千匹战马只要出一匹赤焰马就发达了。

赤焰马,战马中的极品。

身强体壮脚力惊人,实是千里马中的佼佼者、战马中的精英,关键是通体红色远看如同烈焰十分拉风!

而先前的新兵营营长炎豹胯下坐骑便是赤焰烈马,当然也只有千郎尉般的大人物和其他军政要员才有资格立功受此宝马。

它不仅是实力的象征更是身份地位的代名词。

当然若要说三大家富庶关键得看和谁比了,“战远城”本就一边疆小镇,城民大多一穷二白,有钱人也不住这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地。

三大家世代为军队效力受皇恩吃皇粮,怀着“宁为鸡首不做牛尾”的心态倒也落得安稳。

在互通家世后叶孟也不忘询问种植经验,毕竟人家乃是庄家独女,更是这方面的好手。

又是一通探讨和学习……

果然没问错人,听伊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让叶孟受益匪浅。

在问及方才除草的奇特方法时,庄晓蝶有些羞涩地回答道自己从小就酷爱舞枪弄剑,但是父亲一心想让自己继承祖业极力反对自己从军。

没办法只能偷偷地在种地之时自学武艺了,话说着掏出一本泛黄的刀法要典。

“此典名叫《蝶舞》是一位世伯在我十岁生日时赠我的,说是与我有缘。”边说还边抚摸如同怀抱着不是书而是宠物。

“奈何我没有双刀作练习只能以镰刀替代了,让叶大哥见笑了。”

晓蝶将刀法要典当成了至宝,可见她也是一个武痴。

而为她寻一对双刀已被叶孟记下了。

之后又是一些关于本地习俗的闲聊话题两人相谈甚欢,只可惜天色不早,只好作别。

望着晓蝶远去的背影消失在夜幕的那一刻,叶孟仿佛明白了一个词——红颜知己。

这单纯的娃对庄晓蝶可谓一见如故相谈不多便认定知己,不知是涉世太浅还是情商缺乏。

“但愿君心似我心”叶孟傻傻地YY着。

……

“好吧,不要多想了,心动不如行动。”发呆好一会儿后叶孟拍拍自己的脸颊决定向知己学习——“执枪种地”。

先闭上眼睛沐浴月光,冥想大哥习武时的场景……

出枪!第一招,“小鸡啄米”……⊙﹏⊙b汗

谁知道大哥那招叫什么名,反正执枪尾振枪头就对了,以极高的频率出击,点地!

可轮到自己出枪时怎么看怎么像是拿了根铁棍在捣糨糊啊差距也太大了……

正当叶孟幽怨地握着“迷踪”在地上挖坑时,吴宽气喘吁吁找了过来,道:“少爷,找了你半天原来你在这啊,叶将军来我们战远城啦,现在在你的宿舍等你,快回去吧不然得挨骂了!”

说罢直接扛起叶孟飞一般奔向了新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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