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站在天道的角度去看问题,人家没说不还。
夏宇把钱抢过来,那就意味着夏宇断定共济会不还。那站在天道的角度去看,共济会不还的可能性确实也很大。
所以,抢了共济会的钱,理法上问题不大,并不会遭到天道循环。那问题来了,夏宇只是替受害者追回这笔钱,这比钱并不是属于夏宇的。
夏宇之前到处撒钱,甚至到处修桥补路、修水利、盖学校、修善堂……这都是在把钱还给受害者的一种行为。
通过这些手段,增加整体的生机总量。
天道又会将这些生机,通过物理传导的方式,输送给那些金融传销的受害者。
这本来是皆大欢喜的啊!
但问题来了,小西地主集团从中作梗,破坏了这个链条的运转。于是,夏宇替天行道查抄了小西地主集团。
那这比钱,到底是不是夏宇的呢?
夏宇替天行道,自然是有报酬的。所以这比钱,理论上属于夏宇。但实际上,依然不属于夏宇。
因为小西地主集团,生有余罪,死有余辜!余罪就需要通过劳动改造去焚烧,但还有余辜的因素。
这个余辜的因素,就是夏宇的手上的这些钱,一定程度上又不属于他。
偏财为众人之财,这比钱理论上属于夏宇,所以夏宇可以花掉这些钱,用来购买个人资产。
但花掉之后,这些钱就不能用刺激市场消费的手段再收回来了。
相当于那千多万两银子,花出去之后。夏宇不能从二十一世纪,大量购买各种商品对半岛市场进行倾销。
同时查抄小西地主集团,弄到了三千多万亩土地。
这些土地,名义上可以属于夏宇。但实际上,还是属于百姓的土地。所以不论干不干活,他都要保障土地上的农民有口饭吃,口粮都得安排好。
继续买地,所获得的土地,就是夏宇一系列行为之后所得的‘功果’。
继续购买土地,即可以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又可以把手上的那些银子花出去,可谓是一举两得。
至于那六百多万两的黄金,则归于‘民族财产’,夏宇可以不用把这些黄金花出去。
因为小西,又通过在本土的犯罪行为,掠夺了民族财富。夏宇这次把这些钱弄回来,属于追回民族财产。
理顺了这些头绪,夏宇也就轻松了不少,没有去瞎折腾什么。
就说开银行这事情,现在时机并不成熟。当前夏宇跑去开银行,在天道循环的角度来说,是没有正当性的。
没有正当性的行为,就会失败。
夏宇在半岛的动作,并没有亏空人力资源。
他购买土地,成立农场,也没有太大的动作。土地上的佃农,只是转为农场人员,即没有驱赶他们,也没有给他们大修大建什么的。
一切自然而然。
真可谓是,无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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