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南屏山乔木高参,葱翠流翡,蝉鸣鸟叫,荫凉多有。
寇仲将拇指高的一小瓶金疮药粉尽数撒在周身的创口上,旋即从长衫下摆中挑出一块还算干净的布料“刺啦”一下撕了半块下来。
而后又将这布块撕成长条,最后系在一起,做成了一条长长的带子。
他将一端系在旁边的树干上,然后自己揪住另一端开始一圈一圈的旋转,将带子紧紧的绷在伤口上。
药性刚猛的金疮药粉,经此绷带裹扎之下,更加贴合伤口,又是疼的寇仲连连倒吸凉气。
如此一通操作下来,算是简单的将伤口处理了一下。
“妈的,李秀宁,这死女人心机太深了,我他妈怎么就轻信了她的鬼话,傻乎乎的把自己名字都告诉了她去。”
一想到自己当时还傻乎乎对这死女人暗自钦佩,心中感叹人家有格局之类的,简直是傻到家了。
“他妈的还:伯仲叔季的寇,落草为寇的仲。简直恶心,我呸、、、、、”
寇仲狠狠的啐了一口唾沫,恨不得自己给自己俩耳刮子。
原来这李秀宁当时追问他的姓名,他只道这女人真的是有羞煞男儿的惊人气量,在心中好一顿佩服。
曾有一瞬间,他是真的动了心,想要投效李阀。
谁承想,这死女人编了那一通求贤若渴的话来,就是为了套出他的姓名用来发布通缉的。
“幸好当时没答应她,不然这会儿坟台子的土都干巴了。”
寇仲心里如是想着,他扎好绷带,套上衣服,再次懒懒的躺在大树下休息。
“仓啷”一声,寇仲拔出一旁的长剑,拿在手里用碎布轻轻的擦拭着上面的血迹。
这是一柄上等绵铁锻打的好剑,长约三尺两寸,重约四斤六两,用起来颇为顺手。
这是他的战利品,连同那瓶上好的金疮药,都是从一个雁荡门的弟子手中抢来的。
李秀宁发布通缉令之后,仅仅两三天的时间,婺州地界就聚拢了大批的江湖人士。
这些人拿着誊抄的画像,以那座小镇为起点,方圆百十里几乎是翻过来的寻找。
彼时的寇仲还未出离这个距离,他还不急不慢的闲逛,再次回到了之前随心所欲赶路的状态。
在他看来,那一夜的事情已经了结。
尤其是李秀宁在临别时的态度,更是给了他一颗定心丸。
只要不碰到红拂那个贼婆娘和虬髯客,大约也就高枕无忧了。
然而,当他看到越来越多的江湖人士胯刀带剑的三三两两出现在街头,酒馆和路上时,多少有些意外。
因为打打杀杀的江湖人相比较普通老百姓来说,终究是人数稀少,还是不太容易遇见的。
但是到了这种随处可见,甚至客栈酒楼都爆满的情况,那一定是江湖上出现了什么热点,才引发了不小的轰动聚集。
寇仲心中隐隐有股不祥的预感,但他彼时还并未意识到麻烦。
直到他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走进了一家江湖人出入频繁的酒楼。
这一打听之下,才知道是李阀大小姐李秀宁通缉自己的事情。
那答话的江湖人起初还没反应过来,见寇仲呆不楞登的杵在跟前不走,只道他是没有画像。
于是他好心将自己高价买来的画像拿出来让寇仲看一眼。
寇仲见画像上正是自己,眉眼胖瘦发髻甚至额前一缕鬓发都瞄了上去。
仅这一张画像就足足有九成相像。
他顿时觉得不妙,抬头却正好迎上那江湖客打量自己目光。
两人这一对眼,寇仲尴尬一笑,那江湖客却是激动的大吼一声:“寇仲,你就是寇仲,我抓到你啦哈哈哈、、、”
那江湖客动作不可为不快,说话的瞬间就已经探出一双手,扣向寇仲的琵琶骨。
但寇仲的动作却更快,闪身,撤步,踢翻桌子阻隔,而后一头从二楼洞开的窗户扎了出去。
这一闹腾,酒楼顿时沸腾,刹那间就窜出了好几条身影,紧跟着寇仲追去。
于是寇仲的逃难生涯就此打开。
起初围追他的都是婺州本地或者附近郡县的江湖人士,武功稀松平常的多,因为扬州东部相对来说,并没有几个武林大派。
只有零星散布着十几个小帮派,还大都是以自家产业为主,江湖武林的事情掺和的少。
因此并没有什么武林高手,即便有过路的高手,也是极少,未必就会被他碰到。
因此起初几天,他仗着凌波微步的玄妙倒是可以轻松应对,将这些家伙戏耍的忽南忽北好一通乱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