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逆风家的小农庄确实比较偏僻,坐落于季普市郊外公里远的丘陵地带。
众所周知,克兰国是个平原国家,领土面积约万平方公里,人口4万。
全国领土面积%都是平原,吸纳人口%以上的城市建筑群,也建立在穿平原而过的吉拉伯河沿岸,以及有河流入海口的沿海地区。
除去边境线附近需要一部分人力,余下的可能都被各类大型农庄所瓜分。而这些农庄,也基本分布在广袤的平原上。
如此一来,全国%以上的人口就被平原地区所消化,剩下的不到半成人口,才有可能分布到占全国领土面积%、被大面积绿色植被覆盖的丘陵或洼地等区域。
苟逆风他们的农庄虽然处于丘陵地带,但由于范围小,只有数百公顷,离季普市郊也不是太远,所以还有一定经济价值。
也因此,这个不大的丘陵地带,在被罗斯帝国统治时期就建立起集体农庄,辟为果园以生产各类水果。
后来罗斯帝国解体,克兰国独立后实行私有化,这个集体农庄也被卖给了私人,辗转至今卖给了苟逆风的父亲。
格里夫接手后也只能勉强维持。一是基础设施欠缺,主要是水源地太远,都是从边上绕过,几乎是靠天吃饭;二是土质和气候,这里只能生产有限的几个品种。其他的品种引入进来,果树不是死去就是成果率低,口感也不好。
原本信心勃勃的格里夫,无奈之下也只能交给老婆打理,自己另谋生路,才有了后来的改装厂。
闲话不表。
且说苟逆风和他父亲一路聊,一路看着窗外景色,尤其看到平原上正在收割的,一望无际的高粱和玉米地,还有连片翻滚着麦浪的稻田,就禁不住对父亲道:“老爸,当时您为何不在这附近建农庄?您看,这里收成多好啊,你何必去搞什么果园经济?老妈说今年的收成又不行了,咱们刚出来的水果还没上市,市场上已经烂大街了,全被西方国家的果农把市场给分割完了。”
“唉……”
格里夫叹了口气,心情变得不好起来,“我知道,可有啥办法呢?咱们农庄是靠天吃饭,人家全是温室栽种。市场需要啥他们就生产啥,能比吗?”
“那我们不能也搞温室种植吗?”
苟逆风似乎不想放弃,想要为家里农庄找条出路。
“嘿嘿,你想的美!”
格里夫被苟逆风幼稚的话气笑了,“专业!你懂吗?你老爸又不是农技师出身,再说温室投资极为巨大,温度、湿润度、水中有机含量等等,哪样不需要专业设备?不说老爸根本不懂,也没多少钱啊。”
“哦。”
苟逆风老实地点头。
“还有买这附近农庄,你认为可能吗?这些土地早被人垄断了,老爸就算有钱也买不到,更不敢买!知道为啥吗?”说到后来,格里夫反问儿子一句。
这时车子已经越过一道小河,驶入了丘陵地带。再走下去就是石子路,大约还有分钟的路程。
他们身后那条小河就是分界线。小河那边的平原属于另一农庄所有,小河这边数百公顷的丘陵地带,则属于苟逆风家的农庄管辖。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苟逆风他们已经算是回到家了。
不过苟逆风没注意这些,还在绞尽脑汁想着父亲的问题,只是想半天也找不出答案。
无奈之下,他只好说道:“老爸,我回答不了,您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格里夫这才笑了,“垄断资本,明白吗?”
见苟逆风点了点头,没有其他反应,格里夫只能暗自叹息一声道:“垄断资本是要吃人的,知道吗?老爸就算有钱买下农庄,也没本事守住。人家随便一个理由,就能把土地都拿回去。何为垄断资本?就是他有的你就不能有,否则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苟逆风恍然,“垄断资本是这个意思?”这下彻底明白了。
“老爸,那您为何要买现在的农庄呢?”
苟逆风好像变成了好奇宝宝,不达目的誓不休,无论如何也要把问题搞清楚似的。
格里夫却是笑了笑,“简单啊,这是政府处理的。免税年不说,还给予补贴,我只是交了万梅元保证金……”说着又苦笑起来,“结果还是失算了。这十来年,老爸差不多亏进去万梅元。若不是有补贴,咱们根本生活不下去了。所以,千万别去相信政府,他们才是真正吃人不吐骨头的……”
就在这时,车子突然停了下来。
格里夫也没说下去,而是把头伸出窗外,看向前方几米处,一个面目姣好的漂亮女人激动道:“亲爱的亲爱的!咱们儿子回来了。告诉你,他已经获准参加星运会,咱们儿子有出息了!”
美丽女人正是苟逆风母亲王艳,竟然是个东方女人!
难怪苟逆风除了眼睛和父亲一样,是蔚蓝色的以外,其他特征全和父亲不搭。
就拿头发来说,苟逆风和他母亲一样都是黑色的,而格里夫却是头金毛狮子。
“老妈!我回来了。”
这时,苟逆风已经跳下车去,一把就把母亲抱起来开始旋转,惹得王艳尖声大叫:“龟儿子,你想死啊,快把老娘给放下来!”
“哈哈!”
一旁刚下车的格里夫,听到老婆的家乡话,不禁笑起来,“硬是要得,乖儿子!把你老娘再旋高点,她其实很喜欢的,哈哈哈!”说着又是一阵大笑,似乎幸福满满。
王艳没理他,也不顾身子旋在空中,就抬头吻向儿子侧脸,在儿子耳边道:“快把娘放下来,娘给你弄了好吃的,你一定喜欢。”
“好吧!”
苟逆风再旋一圈才把王艳放下,拉着王艳的手道:“老妈,我最喜欢吃你做的东西了,今天吃啥?”
王艳理了理吹乱的长发,白眼一翻道:“你个坏家伙,每次回来都要旋老娘几圈。还好老娘久经考练,否则就被你旋晕了。”
“娘,您以前可是跳水冠军啊,我晕了您也不会晕。快说说,今天吃啥?我都几天没吃娘做的东西了,馋得慌。”
王艳身材修长,瓜子脸柳叶眉,标准的东方美人。看上去三十五六,加上身高,年轻时肯定艳压群芳。
此时着一身粉色旗袍,看上去更显年轻。只看背影的话,那身材、曲线绝对能迷倒一大片男人。
当然,王艳的正面也不赖。
但是你敢色色的正面看她吗?
一旦被她察觉你是用那种眼神看她,她就不是跳水冠军了,而是冷艳杀手!或者称其为自由搏击冠军也行,因为她确实拿到过搏击冠军头衔。
当然,后一个冠军不是在世界赛场获得的,而是在达梅帝国地下拳击场获得的。
据说被她打死打残的人中,就有所谓的世界拳击赛冠军。
她不是大乾国人,但祖辈是大乾国的,所以能说一口流利的大乾语。
她的一生很是传奇,跟格里夫相识也属偶然,也因为那次偶然有了苟逆风,于是组建了家庭。
看到苟逆风急不可耐,王艳就禁不住笑道:“你个馋死鬼!告诉你吧,娘给你做了红烧肉、糖醋排骨、豆瓣鱼、宫保鸡丁和老鸭汤,还有几样小菜,够了吧?”
“嗯,够了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