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杨兴邦如约而至。韩春明名正言顺的翘课,把杨兴邦带到了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子里,指着院子,对杨兴邦说道:“这个院子,以后就属于你的了!”
打开屋子,里边端端正正的放着崭新的家具还有当初杨兴邦抵押给韩春明的东西。
军刀、勃朗宁。
正是杨兴邦老父亲的遗物。
家具是韩春明专门去索二爷的院子里求易师傅专门打造的,造价不菲,所有的生活必用家具,床、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一应俱全。杨兴邦真的可以拎包入住了。
就这个小院子,韩春明也是碰了许久的运气,才遇见这么一个独门独户的院子,唯一的缺点就是面积有点小,前后只有一进院落,正房三间,偏厢两间,还有一个小厨房,院子的空间也是袖珍玲珑。不过住下杨兴邦一家,绰绰有余的足够了!
再过个三四十年,就这个小小的院子,也足以成为杨兴邦身价的象征了。
现在的人,还以住进高楼为荣耀的事情,等全体国民的民族自豪感彻底觉醒了,代表着京味文化大成的四合院才是豪门巨富身份上的象征,无数的名流大咖以在京城混上一座四合院为荣。
谁如果混不上,只能说明你不行!
杨兴邦拿着钥匙,依旧是惜言如金的性子,走上前轻轻地抚摸着父亲遗留下的军刀、手枪,一脸的缅怀神色。也就在这个时候,韩春明才能明显的感受到,杨兴邦依旧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块冰、一块铁疙瘩。
“以后,这东西好好保存,当传家之宝!一代一代好好地传下去!这是你家老爷子一生的荣耀,别再轻易离手。过一段时间,我会开几个饭店,里边有你的股份,把老娘接进城里,好好享享清福,颐养天年。有这些股份在,够你一辈子衣食无忧了,别再苦着老人家了。等机会合适了,找个合适的婆娘,生几个娃娃,你们杨家照样红红火火!”
杨兴邦万年不溶的寒冰脸终于有了一点笑容:“谢谢!”
夜晚。
北海公园。
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味道。一群歪歪斜斜的混混,小弟们在一旁的外围负责警戒,十来个所谓的大哥围成一团,正商量着怎么压榨魏三儿这个肥羊。
和港味的道上聚会不同,这群屌丝连个像样的场所也没有,更别说象征性的摆上一些酒水、吃食了!
能有那优厚的条件,谁还当混混?早踏马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因此,综合起来一句话,这不是一群黑涩会,只是一群穷极无聊的混混而已,无组织、无纪律,架构松散,更重要的是,连个赚钱的门路都没有,彻彻底底的三无人员。
屌丝中的屌丝!
比如,现在这群人的发言,妥妥的群魔乱舞。
甲:“一会儿大伙一定要把架子给我端起来!这个魏三儿,今非昔比,气势上压不下来,咱们还怎么开口?吃屎人家也未必给咱留一口!”
乙:“屁话!应该先打!打赢了才能往下谈!不知道当年的洋鬼子就是这么对付慈禧老佛爷的?拳头最重要!”
丙:“弱弱的问一句,咱们不是想跟人家讨口饭吃吗?那-不是应该先求人家?”
丁:“放屁!你个怂蛋!求?求能求来真金白银?魏三儿又不傻,吃独食多好,多了你们这些混蛋,岂不是拿着自己的血肉养一群白眼狼?不打他一顿,怎么割肉喝血?”
正在这时,黑影中一声大喝:“说的好!确实该打!”
声音冷冰冰的,震人心魄。
音调不高,却把一群牛鬼蛇神的吵闹声压得干干净净。
更重要的是,说话的是谁?为什么负责警戒的小弟没有一个人示警?难道是魏三儿的人?
在座的虽然没有一个是什么雄才大略的枭雄之辈,打打杀杀却是家常便饭的事情,因此,他们一点儿也不缺打斗经验。既然是敌非友,一群牛鬼蛇神画的一声站了起来,顺手便从腰间各自抽出承受的家伙。
杨兴邦从黑影里慢腾腾的走了出来。
打眼一看,这群家伙还真的是流氓里的精英分子,一看武器,就知道这群人没少打架。因为这群人很少有拿着利刃的,即便有刀,刀尖也早就磨得光秃秃的,其余的要么拿着铁棍,要么拿着钝刀。
新手都以为自己的武器是越锋利越好,如果让老手听见,一口花露水就喷你一脸。
打架,不是要杀人!
匕首、锋利的刀枪,但凡是有尖刺的武器,太容易闹出人命了,一旦失手刺在人身上,抢救不及,失血过多很可能就死翘翘了,背上了一条人命,还想混社会?混个屁!离吃花生米不远了!
所以,杨兴邦仅仅是看了一眼武器,就能判断出这群人的成色。
同时,心里也更加提高了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