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 比莫斯镇(1 / 2)

四天后,通往魔魅森林一百多里外的比莫斯镇镇外的大道上。

一支冒险小队的出现引起了许多行商和冒险队伍的注意。

这支小队由五人组成。

走在前面的是一个身穿半身甲的骑士和一个身穿皮甲的狂战士。

他们身后拉着一架长三米高两米、由木头架子做成的木橇。木橇上堆满了各种魔兽的皮毛和各种材料。

看得出来,木橇上的货物十分沉重,它经过之处,留下了深深的拉痕。

如果光是这两个人拉着的货物只是让人羡慕的话,那么他们身后那个人拉的木橇就是让人吃惊了。

只见前面两个大个子过去后,一个留着黑色短发,身穿奇怪服饰,奇怪鞋子的人类出现在大家眼前。

他身后同样拉着一架木橇。

只是那个木橇大得有点夸张。

它由两根原木长约十米的原木作为主体做成,上面的货物堆成了小山,几乎有五米那么高。

而在这堆高高的货物上面,还坐着两个人。

一个是十五六岁,手上拿着法杖百无聊赖逗着旁边装在笼子里三眼猿猴的少女,另一个是看上去神情放松,实际上余光却不断来回扫视着四周的精明亚精灵弓手。

看这几人的打扮,是一支比较标准的冒险小队。

有骑士,有战士,有弓手,有法师。

只是那单独拉木橇的那个人类叫人有点看不透。

通常情况下,拉货这种事情大家都是交给一种叫做牦牛兽的温驯二级魔兽。

它们体长五米,肩高三米,力大无穷,是一些大型商队最喜欢的驮兽,可以轻松拉动十几吨的货物。

从木橇经过之后留下的深深印痕来看,木橇上堆放的货物绝对不轻。像这么沉重的木橇,最少要出动两头牦牛兽才能拉得动。

但这架木橇竟然被一个人类轻轻松松地拖拉着。

更叫人吃惊的是,拉着木橇的这个人不但没有半点吃力的感觉,还时不时帮忙踢前面两名同伴的木橇一脚,令他两名同伴可以走得轻松一点。

人们纷纷猜测,这个古怪人类的实力到底是几级,力量竟然比得上两头牦牛兽。

这五个人当然就是肖博所在的那支冒险小队。

击杀两头高级魔兽以后,他们一行人在魔魅森林停留了一天的时间,用来处理巨猿与白虎的尸体。

这两头魔兽身上除了珍贵的魔晶,身上的材料也相当珍贵。

白虎翅膀上的羽毛可以做成保暖又有抗性的衣服,毛皮可以制成优良的皮甲,牙齿可以制成顶级的长剑,爪子可以磨成锋利的弯刀,心脏是炼金术士钟爱的炼金材料,虎鞭更是贵族最爱……

巨猿的皮肤则可以制成优良轻便的皮甲,毛发可以制成防御优秀的披风,指甲可以制成护心镜,尾巴可以制成剑鞘……

这些材料全部价值不菲,要扔掉那一个都让冒险小队感到万分可惜。

所以肖博在吃掉半头的白虎肉以后,冒险小队决定将剩下的材料通通打包,全部带回去。

为此,他们做了一个巨大的木橇,肖博化身牦牛兽,在魔魅森林一路横冲直撞、狂拉硬拽,硬生生地将它们身上大半的材料都运了出来。

为了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出了魔魅森林以后,亚当找来了大量的树枝树叶,将它们的尸体挡住。

然后几人便马不停蹄地往比莫斯走来。

又花了两天的时间,他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比莫斯镇.

比莫斯镇

被人称为“荒原上的明珠”。

它位于大荒原西南部,东接奥斯特帝国,北接奥金王国,西临贯穿大陆的乌黑河,同时又是连接两国边境的一个很重要的中转站与交通枢纽。

更重要的是,这里距离魔魅森林只有百里之遥,又是大荒原通往西北部蛮人国度的始发站。

因此,虽然只是一个镇,但其实可以称为一个市。

它的常住人口多达十五万,每年途径、停留此地的客商、冒险者、淘金者多达百万。

这里一夜暴富或一贫如洗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其中种种精彩的故事可以画成一幅幅浮世绘,游吟诗人用尽毕生也说不完这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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