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秦仔,又在山里找到好东西了?”
到了花屋村的寮屋区。
路上一些人见到秦逸也是纷纷打起了招呼。
主要是这一两个月来,秦逸不仅在这里混熟了,也经常带着粮食蔬菜招呼一些穷苦的人家。
博得了不少好名声。
“哈哈,还行。在山里找到一些好东西,卖了不少钱。”
秦逸把自己当做一个寻常的人,就住在这还算干净,融洽的小屋邨。
颇为喜欢这里的气氛。
一个个都在为生活奔波努力,加上这颇有年代的生活氛围。
让其十分怀念上一世年代小时后的生活。
这也是他宁愿住在这里,也不想去太平山住别墅的原因。
同时,他也花了五十万美钞,从锳帼佬手里买下了天水围山。
就连这个花屋村,也是他的!
但这件事小屋邨里没人知道。
而这地产,也是登记在秦逸办理的大秦地产公司名下。
将来,这里会成为他的一个站点。
也会在山里打造一个房子。
“坤叔,在家呢?小敏呢?”
此时,隔壁邻居家门口,有个中年男子正在做木工。
听到秦逸的话,林秋坤没好气地瞪眼道:
“滚,你再敢找我女儿,看我揍不揍你!”
秦逸嘿嘿一笑:
“别呀,我今晚可是准备来蹭饭的。你看,我都带东西来了。”
林秋坤扫了一眼,问:“怎么,有点钱就去瞎霍霍,还是说混社团去了?”
“爸,我妈说……咦,秦哥,你回来了?”
这时,一个十七岁的,穿着麻花短袖衬衣,扎着两条马尾辫的女孩从屋里走了出来。
在见到秦逸时,话还没说完,颇为惊喜地笑问道。
秦逸看着这个长得很是俏丽清纯的林晓敏。
又瞥了眼正瞪眼看着自己,仿佛在防贼一样的林秋坤,笑说道:
“是啊,刚回来。”
说着,将东西提了进去,也不管林秋坤的眼神:“我今晚在你家吃饭。”
张晓敏直接跟了进去。
这把林秋坤气得。
这小子就是存心的。
但实际上也不是真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