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上的客栈本来就不大,此时被风雪耽搁的旅客已经挤满了客栈,里里外外显得特别热闹,赶车的道:
“江大侠,这里是入关后的第一座小镇,如果您的朋友来了,一定会路过这里。”
江枫点了点头,道:
“就在这里住上几天。”
赶车的去开了房间住下,江枫每天就在客栈里喝酒,吃肉,看来来往往的人们谈天说地,吹牛打屁。
期间甚至有人想来同他套套近乎,毕竟在这个地方像他这么英俊,穿的这么奢华的人不多,一看就是有钱人,毕竟在江湖上打秋风占便宜是多数人的通病。
可在他们见到江枫随随便便就在桌子上按出一个深深的手印之后,再也没有人来靠近他,甚至连大声谈笑也要距离他远远的,江枫也乐得清净。
他在这里住了三天,直到第三天的清晨,来了一队镖车。
一共有十几辆,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斜斜地插在车头,分不清上面绣的是狮子还是老虎。
为首的是个紫红脸的胖子,他大大咧咧地走进客栈,其余几位镖师纷纷呼和着上楼去了。
其余酒客等他们走没了影,才道:
“紫红脸的就是‘金狮镖局’的镖头,‘疾风剑’诸葛雷,据说这次他们押一票红货去口外,看他们的镖车已经空了,想来是已经交了货物,回返‘金狮镖局’。”
另一个酒客道:
“我前几天路过太行山,听说太行四虎要劫他们的镖,却没想到被这人一剑一个,全送去了阎王那里报道。”
另一人道:“我还听说……。”
江枫没兴趣听这些小角色的卦,他一边慢慢喝酒,一边等着,好不容易挨到了中午。
这时门帘被再度掀起,又有两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人是个魁梧大汉,极为粗壮,满脸虬髯,竟像是张飞,李逵再生。
另一人却是个公子,他宽肩细腰,长身而立,一双长腿隐藏在锦袍之下。手指细长而有力,一根白色丝带轻轻绑缚在脑后,随着一头乌黑卷发飘落。
他面白如玉,高而挺直的鼻子撑起天庭,嘴角精致如刻,一双长而粗的眉毛斜飞入鬓,神采奕奕。
当然最迷人的还是他的眼睛,在极为英气的眉毛下显得凌厉有神,不怒自威,可偏偏他笑起来的时候,满含温暖,春意盎然,竟是双会说话的桃花眸子。
江枫在看他的时候,他也注意到了江枫,不但因为屋子里已经没有空闲位置,而且和这满屋糙汉不同,江枫在这里本就显得格格不入,他太英俊,太高贵,太潇洒。
这公子极为自然地就来到江枫面前,微笑道:
“想不到在这样的地方,还能遇见如此超凡脱俗的人物,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江枫微笑点头,这公子要了壶酒坐下后,叹道:
“我远离江湖多年,实在不知江湖上何时竟出了阁下这样风采照人,天下无双的少年郎。”
说着他自怀中摸出一块坚实的松木,手上拿着一把三寸长的小刀雕刻起来,他的手坚定而有力,刻得虽慢却绝不停顿。
江枫静静地看着,一尊人物的雏形逐渐显现,他不但给了她柔美的线条,似乎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人像刻好后,他那双温柔的眼睛忽然充满了悲伤和落寞。
江枫忽然道:
“探花郎久别江湖,这次回来难道就只为了她?”
李寻欢怔了怔,苦笑道: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