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东的心里泪流满面,连招募私人保镖这种事情都交给他一手操办。
原来他在少爷心中的地位已经这么高了吗?
苍天有眼啊!
少爷他终于不是天天沉浸在美色酒肉里面的推土机了!
“好好干,相信以我这种嘉奖的方式,用不了多久,房子车子票子都会有的。以后也不用天天省吃俭用的,想去几次港澳会说就去几次,大不了等有钱了,你天天住里面,或者我都给你报销都成。”苏牧站起身来,勉励的拍了拍李晓东的肩膀。
对于李晓东这个人,苏牧是很满意的。
在原著小说中,李晓东是作为特种部队里面的退伍老兵登场的。
身手方面更是不用说,在小说里的设定是比肩兵王的矫健游龙,即便是在后期,跟“天命之子”叶凡交手,也能撑的上百来个回合。
在忠诚方面更是没得挑剔的。
原著小说中,李晓东为了掩护苏牧撤退,他甚至单枪匹马一人,用自己的命去堵截追杀苏牧的叶凡。
宁愿自己被打成重度伤残也不愿说出苏牧的位置,也是这样,李晓东成了后期苏牧最为信任的一人。
反派都会有一批忠诚的下属跟愿意为他赴汤蹈火的兄弟,苏牧也不例外。
“少爷!”李晓东咬着牙喊道,他真诚地抓住了苏牧的双手,“您放心,您给我的任务我一定超前完成,您说什么是什么,您让我往东我绝不偏西,您让我撵狗,我绝对不杀只因。”
“好…好…好,我相信你。”苏牧面色有点难看,一切都是因为李晓东的手劲实在是太大了,给他弄疼了。
“的,手劲还挺大蛤……”苏牧不动声色的用上手劲,费力的将自己的手掌给抽了出来。
苏牧揉着自己发酸的手掌,吩咐道:“东子,你去把车子开过来吧,陪我去买几件衣服。”
倒不是苏牧想着支开李晓东,而是因为家里衣服实在是没法穿。
原著小说里的苏牧那品味简直没法比,巴不得把大品牌的logo给印在整件衣服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穿的是名牌。
就差把logo给印在脑门上,再在旁边写上:“富二代”这三个字了。
要是一般人看见了,不知道的以为是暴发户。
知道的估计要这么吐槽:这人怎么这么喜欢检疫日期,怎么还把自己名给写脑门上去了?
苏牧对这种宛如暴发户一般的心态是真的无力吐槽。
相比之下,苏牧更喜欢内敛、含蓄一点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