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我与兄长约定五天后在练武场较量一番,你可要来观战。”
“自然要去。”公主将她写过字的纸张丢进炭盆里,火舌子一舔便烧为灰烬。“你若是赢了司珩,我叫元宝给你做酱肘子。”
我的眼睛瞬时亮起来,元宝是公主府的厨子,他做的酱肘子香糯可口,肉质软烂,入口即化,那汤汁拌着米饭,我能吃三大碗。
可惜公主不爱吃荤腥,我又不敢直接差使元宝,只能眼巴巴地等着公主何时想吃了,才能沾了光过来蹭饭。
“那我现在就回府练剑!”
酱肘子的诱惑太大,我立马跑回府,临时再抱抱佛脚。
十岁之前,我所练的,不过都是些基本功,十岁之后才开始练习剑术与枪术。
父亲说,枪乃百兵之王,可攻可守,最适宜战场厮杀;剑乃百兵之君,凶险异常,生而为杀。
枪与剑是两种相反的兵器,一个柄长刃短,一个柄短刃长。
学会这两样兵器,便可驾驭世间万种兵器。
我擅使枪,兄长擅使剑。
公平起见,此次比试,我俩一致决定不使用兵器,纯肉搏。
其实我的剑术也很好,或者说,在我手上任何兵器都耍地很好,只是相较于我的枪,都逊色一筹。
父亲说过,在对兵器的掌握上,兄长不如我,但我在体力与耐力上终究差兄长一截。
肉搏我虽不占优势,可想要轻易赢我,也没那么容易。
到了练武场后,发现兄长竟然也在,都已经戊时了,这么晚不在自己院里待着,莫不是也来抱佛脚的。
“哥,你也在啊。”
兄长扎着马步,身体一动不动,转头看我一眼,打趣道:“哟,舍得回娘家了。”
我在兄长身旁也扎起了马步,“你这是什么话,我看你就是嫉妒我能天天去公主府。”
“是是是,我嫉妒你嫁给了公主。”
我朝兄长的胸口锤了一拳,“叫你乱说!”
一声闷哼传来,额......我是不是下手太重了。
不管了,习武之人抗揍,总归是打不坏的。
五天时间瞬息而过,到了我与兄长比试的日子。
五月初的风还有些凉,我特地让人在空地放了炭盆,又在椅子上铺了两层垫子和一层狐皮。
父亲今日休沐,与母亲早早的便侯在练武场,见我这般安排,母亲有些不解地问我:“玉儿可还请了别人来?”
“哦,公主今日也会来。”我一边铺着椅垫一边说,“公主身子弱,受不得风寒,爹爹若是觉得这里太热可以坐远一些。”
母亲惊了一下,嗔怪道:“你怎的不早说,我们也好迎接公主。”
我正想狡辩......啊不是,正想解释时,公主已经到了,我们一家齐齐见礼。
“殿下万安。”
“陈将军请起,陈夫人请起。司珩、怀瑾也起来吧。”公主虚扶住父亲,笑道:“今日我不过是怀瑾的朋友,陈将军和陈夫人莫怪我叨扰。”
“哪里的话,公主能来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母亲笑着握住公主的手带她入了座,父亲觉着热,坐在了另一边。
练武场中间,只剩我与兄长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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