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十五年前,怪兽就曾经在地球出现过了。
只是那次怪兽很快就被消灭了,而且上面又下让人保密,所以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那时候宋枫林还小,他目睹了那些深处火海的人们,那撕心裂肺的喊叫声,让他久久难忘。
从那时候开始,年幼的他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守护人们的笑容。
宋枫林便因此而努力,凭借着惊人的天赋,以及远超于其他人的勤奋,他终于进入了防卫队,并被提拔为队长。
他的梦想并不是空洞的大话,而是他在亲身体会到人类深处绝境后所产生的的想法,他也因此付诸于行动。
不论其他人怎么看待防卫队,宋枫林都不会放弃拯救他人的想法。
这一天阳光灿烂,春光明媚,万里无云,今天温度并不高,是个适合出门的好天气。
俗话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昨天晚上天上出现了晚霞,就代表着今天肯定是一个晴天。
吴星河搬了个摇摇椅,坐在阳台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25岁过着退休以后的生活。
就在吴星河无比惬意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过来,吴星河有些不情愿的接通电话。
电话里传来熟悉的声音:“星河,今天天气不错啊,去海边转转吧?”
电话里的人正是南宫雨。
南宫雨,是吴星河的初中同学,两人关系十分要好,毕业以后也经常联系。
她的外貌充满着独特的魅力。一张瓜子脸上,有一对如黑曜石般深邃的眼睛,显得那么神采飞扬。
挺翘的鼻梁与不点而赤的双唇相得益彰,流露出浑然天成的美感。飘逸的长发中,隐约露出一副纤细的耳朵,更是增加了几分甜美感。
她的性格十分外向,甚至可以说是豪放,属于女汉子那种。
吴星河不太想去,晒太阳多舒服啊:“这个,我今天懒得出门。”
虽然他所在的城市离海边不远,可他昨天刚打完怪兽,今天就想好好休息一下。
当然,吴星河还没傻到把自己的身份告诉南宫雨,哪怕关系再好,有些秘密还是不能透露的。
“再在屋子里呆,真的要发霉了,走吧,去海边转转。”南宫雨说道。
吴星河被催的有些不耐烦,只好说道:“啊,真的麻烦死了,等我去换套衣服,还是老地方集合吗?”
“嗯,9点钟不见不散。”南宫雨说道。
挂了电话,吴星河从衣橱里拿出了一套衣服,白色的短袖,黑色的裤子,一双刚买的运动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吴宇昂十分的满意。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吴星河本身就很帅气,不管穿什么都不影响颜值。
出门以后,大约走了二十分钟左右,来到了美城公园门口,此时南宫雨还没有到,吴星河不得不站在门口等他,对于南宫雨的迟到,吴星河早已经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