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系统下达了命令后,街道的另外一头,立即有十多盏灯亮起。
轰轰轰~
十多辆摩托车排成人字队形,从另外一头冲了过来。
每一辆摩托车的后座上。
都有一位手持AK,直立而起的抢手。
领头的那位正是叶国欢!!!
“有点意思!”
凌云笑了。
这就是精英分身跟其他分身的区别了。
自己只告诉了让他准备,可以快速进场的人手,但却没交这种摩托车上站立的方式。
想来是在模仿。
他们走私时,在铁甲打飞上站立船头的射击方式吧!
哒哒哒~
步枪的声音,完全不是手枪跟喷子能够比拟呢。
它更具威慑力!
也更加能刺激平民、警方的神经!
所以一般的古惑仔都不会用步枪,因为这样太过招摇了!
但效果也是极好的!
刚才还一脸嚣张的阿华,瞬间被枪队直接射成了马蜂窝。
就像是一块被捏爆的西红柿。
身上哪哪都是翻开的破肉,好山体上的无数泉眼,正潺潺往外冒着血水!
不仅是他。
同样变成马蜂窝的,还有他的四名小弟,以及路边的三、四台车子。
逃过一劫的徐瑾江瘫软在地上。
深褐色的颜色,迅速从他的裤裆开始扩散开来。
他死死盯着肉酱华,光秃秃地脑门上,冒出大颗大颗的汗水!
在凌云的示意下。
小弟们松开了阿文跟向阳。
两人立即冲回了阳台边上,探出脑袋往下看去。
看着好似战场一般的街道。
两人顿时被吓得两股战战,根本就连半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们这才惊觉。
原来凌云跟他们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这样的枪队在手。
就算是有几十号小弟围在身边,依旧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活着离开。
该死!!!
凌云不应该只是一位偏僻区域的小社团头目吗?
省港旗兵都没他这么猛啊!!!
“文老板,生意谈完了,你还是早点回去吧,香江晚上的风大,早点回家吧!”
听见凌云的提醒。
阿文立即扭头拔腿就跑。
接着,凌云将目光落在了向阳的身上。
“我卖!我卖!”
向阳咬着牙也只能任命了。
有时候,有钱人在亡命徒面前,真的是猪狗不如。
就好比一个卓子强。
只要胆大心细不怕豁出命去,就能够从超人家敲诈走那么多钱。
他现在只是悔恨。
当初老老实实跟阿文继续合作赚钱就好了。
现在,好处都是凌云的了,他甚至连半分不乐意都不敢表现出来。
就此。
凌云将位置最好的三家夜总会全都拿到手种。
陈浩南协同小弟们恭祝金主凌霄威武霸气!!!
公主们则是在邱叔贞的带领下,欢欢喜喜地拿着凌云的开业红包开工。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夜总会的事情告一段落。
安稳了两三个月后,忽然又有一个重磅消息传来。
雷公协同丁瑶入香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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