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时迟那时快。
一柄长剑突然出现在罗格手上。
然后穿透亨利的心脏。
“你!托马斯!”
亨利的眼睛带着不解和愤怒,慢慢失去了高光。
杀一个主教,他还是要布局一下。
但是杀个无关紧要的男爵,那杀了便是杀了。
至于他手里的剑。
当初和莉莉丝交战的时候,他的斩狗刀就已经不堪用了。
这把新手村神器在初期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不过确实该退休了。
出来王宫前,他就让王后准备了一柄利剑。
现在看来还是十分趁手的!
在这个异世界,有的时候拳头和剑就是道理。
而对于击杀了亨利的收获,罗格还是比较满意的。
“中级枪术”:你对于使用骑士长枪有独到的了解,胜过许多骑士的水平
“初级军事指挥”:你对于指挥军队作战有一定的领悟,能更好地协助你带兵作战。
“初级领地管理”:你初步了解管理封地的事项,但是水平仅限于男爵领大小。
常规来说。
剑术更适合单兵地面作战。
当然那种一剑霜寒十四州的除外。
而枪术的优势在于,它更适合结合马术使用。
如果现在给罗格一匹好马,他能直接去冲一个百人阵。
这比单纯用剑来的要省力一点。
如果普通马,那速度太差,不如他直接持剑冲杀。
除了这三个技能之外。
罗格还常规性提升了力量、体力、敏捷等身体属性。
虽然不多,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而一旁的特蕾莎看见这一幕,震惊地捂住嘴。
“主教大人把亨利男爵杀了?”
“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吗?”
“主教大人连神术都没有用!”
“而且他的剑术怎么会这么强!”
“男爵的尸体怎么消失了?”
看着这一幕,她的脑袋已经呆滞到无法转动。
在她的世界里。
主教托马斯一直都是以慈爱亲和的形象著称的。
但是此时的他却颠覆想象。
罗格朝着特蕾莎走来,双手抓在她的肩膀上,将她转了一个方向。
“进屋谈谈吧!特蕾莎”
“好......好的,主教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