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不会抽烟,又不是太能喝酒。哄女人又不专业,男人不喜欢,女人堆儿里也够呛了。
这样的男人,即使再帅、再拿得出手,也不过只是个银枪蜡样头罢了。
离婚后,我遇到的第一个女人,是我的部门副总,我的直属上司。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开始盯上我的。那个下午,我因为自己的青梅竹马忽然就变成插向对方的利器,难过得不能自已的时候,是她推开了我办公室的门。
她三十五岁,可能对于女人来讲,是最成熟最好的年龄了吧。
只可惜,彼时的我,天真地只想懂得和欣赏小女生的优点,一直都以为三十岁以后还很遥远,是个喝啤酒都怕呛着的时代。
她是老板级,我在公司里就是再牛掰,也只是她手下的员工。
除了在公司偶尔会碰到,再就是每天早上的例会听她故作严肃的训话外,我们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
当然,她是个有钱人。
根据女追男的理论,再加上我孤独的情感空窗期,一切都发生得行云流水、自然而然。
是她教会了我,原来性爱也是要讲究技巧的。
以前和苗苗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因为需要而喜欢。
她喜欢因而我也喜欢。我们相互拥抱着,径直爬到山巅,一山更比一山高,一山更比一山强的真切感受,使我们彼此都有了一种被爱的感觉。从山顶落到谷底,再从谷底升到山顶,像坐过山车、又似坐上了大飞锤。汗津津的无比真实。
除了这些,我能感受到的性爱只有她的依恋。
我伤心的不能自己。
那天是我的生日。我二十三岁的生日。在这个时候,别人的爱情或许才刚刚萌芽,而我已经结束了一场婚姻,伴随着一起结束的,还有我的前半生。
而上司的适时出现,及时的填补了我内心的空白。
以前的港台歌里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忘了是谁唱的,深沉的港台腔,我一直都喜欢。
和上司的情感纠缠,从一开始我就明白,和爱无关。只不过是两个夜行者共用一支烛光罢了。
走完了这段路,天就亮了。
爱,可以选择结合,也可以选择分开。
没有一成不变的关系,更没有一成不变的情缘。
不知不觉中,她轻轻抱住了我。
我没有拒绝,抬起头来,静静地看着她。
她很耐心、也很深情地吻去我脸上的泪水。我受到了鼓舞,不知不觉中就由被动变成了主动。她也因为我的互动变得更加疯狂起来。
作为一个结过婚的人,我知道,即使再强烈的需求,也要等待着她的情绪慢慢地爆发起来。
她给我带来的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无与伦比、酣畅淋漓的感受。在她的身上,我这才明白,我们一直都羞于谈起的性爱,并不只是让男人或是女人感到快乐,而是要让男人使女人快乐,女人使男人更快乐。
我有点动心、有点儿被折服了。
和她相比,苗苗还是太自私了。她从来只顾忌着自己的感受,包括现在,即使我们已经离了婚,我还要遵循着她的约定,每周和她的父母打上一次电话,每月和她回一次老家。
没办法,我们的父辈们联系太深了,分都分不开。
离婚的事情,她不敢说,我也没有勇气提起。每次回老家,我们依然还是很恩爱的样子。在亲友面前丝毫不漏破绽,在左邻右舍真诚的虚伪祝福声中,打道回府。
当然,一上车,她就变了脸色。
我们就像是两个陌生人。谁也不理会对方,谁也不说话。
也许,我不该这么说她。
想来,还是我们相爱的不够深刻。
还有一种可能,恰如她那天晚上的脱口而出。一山更比一山高的盛景她已经领略过了,自然也不会在意山脚下的风景了。所以,她能够很快地爱上那个老男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彼此都还没有领略到对方的好,就慌不择路地选择了分手。
我们都太随意、不懂得珍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