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小黄鱼是陈一年前两天刚买的。
陈一年买这条小黄鱼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打算上交。
当然,这件事和白玲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是为了博取她的欢心。
就算没有白玲,陈一年也会上交这条小黄鱼。
陈一年不会为了追女生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
他有自己的原则。
陈一年不反对在适当的时机展现自己来讨好女生。
他甚至觉得这样做很有必要。
因为追女生的过程就是一种互相吸引的过程。
如果你不能让女孩感受到你的优点,人家怎么会对你动心?
但投其所好不代表无底线地讨好,尤其是那种没有原则的讨好,就成舔狗了。
陈一年认为,追女生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将你的优点展示给对方看。
但是要做到不过分夸张、不欺骗、不做作。
因为靠欺骗得来的感情最终会被拆穿。
结果可能是一段矛盾不断、不幸福的婚姻。
这样得不偿失。
追女生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展示你真实的一面。
如果女孩因此被你吸引,那说明你们脾性相投,自然会在一起。
如果你把所有的优点都展现出来,但女孩还是不喜欢你。
那么不如早一点退出,寻找下一个。
强求的爱情多半不会有好的结果。
毕竟,硬逼着瓜也不甜。
当然,如果只是为了短期的目的,那就随你高兴。
所以尽管陈一年喜欢白玲,并愿意主动追求她,但他并不会虚假包装,而是真心对待。
除了拜师的借口,陈一年基本都是怎么想就怎么说,怎么做。
让白玲看到真实的自己,无论优点还是缺点。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能在一起,那将来他们的感情也会非常牢固。
这就是陈一年的恋爱观念。
至于这条小黄鱼,陈一年一开始就没想过要私吞。
即便这是林武德自愿给他的,而且林武德的身份是个特务。
但在本质上,陈一年这种行为已经算是欺诈了。
而欺诈是违法的。
并不是陈一年故作清高。
如果是战争年代,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收下。
那个时期生存最重要,不会有丝毫犹豫。
但现在国家成立了。
这么做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或许在这个相对混乱的时代,陈一年的行为不算什么。
即使被人发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毕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不会有什么麻烦。
但从道理上讲,这么做是不对的。
不管别人怎么想,不管有没有后果。
对陈一年来说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如果他私吞了这条小黄鱼,那就会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让他心里不舒服。
更何况,现在他并不缺这笔钱。
这条小黄鱼大概值两百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