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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露出马脚了吧(1 / 2)

“有情况随时通知我。”

此时的于大章在医院对面的一家花店内。

这里的一排门店除了花店就是水果店,人流量大,没有人会注意到他。

昨晚他就估算过了。

从这里到医院五楼的抢救室,大概需要十分钟左右。

这还是在缓步行走的情况下。

如果走快点,最少还能缩短两分钟。

想要找证据,抢救室是关键。

他们为什么要将孩子在抢救过程中转移走?

于大章能想到的可能就一种:他们不敢在抢救室内对孩子动手脚。

虽然他不懂医疗,但也知道现代医学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医疗设备。

一定是某些设备不适合出现在抢救室。

所以他们要将孩子转移到拥有那些设备的地方,动了手脚之后再将孩子送回来。

既然换地方,那个地点就一定不会在某个科室内。

原因很简单,那些设备既然见不得光,放在其他科室也是个隐患。

昨天另一起案子的当事人说过,从她发现孩子不见,再到警察到达现场,这个过程总共十多分钟。

这个时间段能够将孩子弄回抢救室,符合这个路程的也只剩下停车场了。

于大章昨晚也对此做了测算。

用时十一分二十七秒。

现在唯一想不通的是,他们是怎么将孩子从抢救室转移的?

四周墙壁不可能,孩子进抢救室,家属肯定在外面等着。

而且抢救室就那么大点地方,真要是墙上有暗门,也逃不过警察的检查。

既然四面墙壁不可能,那就只有天花板和地面了。

有个词叫:上天入地。

于大章昨晚在六楼和四楼都走了三十二步,就是在用排除法来确定自己所想的是否准确。

抢救室的正上方是消化内科,看病的人多,环境嘈杂,可以直接排除掉。

正下方是护士休息室,这个地方就有点意思了。

没有患者会来这里,而且休息室的位置和儿科病房离得很近。

就算有护士频繁出入也不会引起外人注意。

只要小心一点,从里面推个人出来,根本就不会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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