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为光那种行为属于抢劫,表面上看是诈骗劳动力,但严格意义上属于抢劫他人财产,因为劳动力能变现成现金,属于他人财产。
老板拖欠工资,那就是在抢劫,就已经犯了法。
当然在当官的嘴里,人家说这是犯法,那就是犯法,人家说这没犯法,那就是没犯法。
规则是人家定的,所以用逻辑来跟他们辩论,他们会不跟你讲逻辑,也不跟你讲道理,更不跟你讲法律,只会跟你讲没犯法就是没犯法。
他们不需要跟你辩论,只要给你说这一句话就行,就是在表明他们是规则制定者,任何逻辑道理都对他们没有任何用。
如果你把事情闹大,他们还会用人情来回应。
总之就是人情高于道德,人情高于法律,人情高于一切,而人情也在他们嘴里,他们说要有人情才能有人情,说讲法律就得讲法律。
你跟他们讲道理,他们跟你讲法律。
你跟他们讲法律,他们跟你讲人情。
你跟他们讲人情,他们跟你讲法律。
所以就只有恶意讨薪,没有恶意拖欠工资。
长了一张嘴,是非黑白由他们制定。
想要在别人指定的规则中生存下来,要么就小心翼翼的当好低种姓,要么就打破规则走极端。
晨辉并不想打破规则,工人被人那些人定义为恶意讨薪,寻衅滋事,实际是那些人抢劫工人财产,工人被逼急了才会做出极端的行为。
为什么工人不走法律程序?
第一是成本太高,不划算!
第二是工作和生活已经让他们疲惫不堪,他们没什么心思去打官司,本来就在崩溃的边缘,正好恶意讨薪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崩溃之下,精神失控,就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他们不打官司,是因为打官司更加折磨他们,作为正常人的思想很简单,几千块钱不值得打官司,但绝对值得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因为就一两万,几千块而已,直接杀人的成本要远低于打官司的成本。
这账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算,只要是个正常人也都知道该怎么做成本最低。
没有人愿意犯法,能把老实人逼得杀人,却怪老实人恶意讨薪,寻衅滋事,这样只会让矛盾升级,也会让自己失去民心。
如今信息这么发达,发生点这种事,立即就被曝光,搞得全国皆知。
然后民心就掉一点,每发生一次,就掉一点。
的确可以用自己定义的规则来耍横,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让自己很危险,等到民心掉空,自己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何况现在的人被网络信息冲刷,即便文化水平不高,但逻辑水平也非常高,跟现在的人玩偷换概念,只会起反效果。
的确耍横会让人们闭嘴,但这就像是男生去饭店吃饭,去理发店理发。
在理发店里,剪的头发跟狗啃了一样,他们也不会说什么,而是交钱离开,下次再也不去。
去饭店吃饭,遇到态度不好的,他们也会直接离开,并且以后再也不过去。
不怕民众发声,就怕民众不发声,因为不发声就是民众已经放弃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