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敦见贾赦如此态度,心中猜测贾赦恐怕是不会配合了。
不过他还是将之前准备好的东西拿出。
却是几份挪用太上皇陵墓工款物料的文件,俱都是贾政签署。
程敦道:“昨日有人匿名将这些文件举告于下官,那人说那宛平捐银案的幕后主使正是罗汝霖和王承祚二人。”
说着,程敦又从袖口中取出一沓地契,放到桌上道:
“这些都是京城前门大街和东四牌楼的店铺文契,共有三十四家,都是那人提供的罗汝霖和王承祚贪污的赃款,下官唯恐耽搁要案,遂特来告知,您看?”
程敦将地契和文件一同推给贾赦,意思自然明了。
地契是贿赂。
文件是威胁。
若贾赦同意就此将案子了结,自然是文件销毁,地契收入囊中。
如若不然,继续追查下去,贾政也要跟着遭殃。
贾赦拿起文件查看。
这些文件是真的,字是贾政签的,程序也是对的,只是到了下面却变成贪腐之案。
若论罪,可轻可重,若轻便是个失察之责,降级罚俸,也就罢了。若重,便是贪腐大案,从重处理,还涉及天家颜面,抄家也不稀奇。
然而若是往日,贾赦可能还会多看两眼,现在么,呵呵。
且不说这文件真假,就算是真的,又能如何?
不就是挪用了一些太上皇修建陵墓的款子吗?算什么大事?
只要挪的不是吴王修陵墓的款子就行。
只是太上皇嘛,不妨事。
想当初他可是亲手画图将皇上的踪迹泄露了出去,比这件事可严重多了。
这般想着,贾赦将文件放下,看都没看那些地契一眼,说道:
“此事甚重,贾某需要避嫌,程大人还是将这些东西送到都察院去吧。至于那些地契,既是脏款,本官自会向上禀明,还请程大人共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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