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陈夕不禁眼眶发热,鼻尖微酸。
他自嘲地笑了笑,果然人最擅长的不是感动他人,而是感动自己!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遥想公瑾当年...呃...遥想自己当年,那真是风里来雨里去,每天土里刨食,胆战心惊,东躲西藏,日子过得虽然滋润,但是吃也吃不香,睡也睡不好
而现在呢?他不仅能和FBI警探谈笑风生,还敢在他们面前反复横跳。这种转变,用一个字形容就是——爽!
平复心情后,陈夕给母亲发了张与中奖支票的合影,又转了200万华夏币过去。
他本想40万美元全部转过去,但考虑到老妈还会担心他的生活费问题,没有都转,而是自己留了一部分。
现在都快九点半了,华夏那边应该是半夜,估计娟姐此时正在睡觉,等明天早上起来家里该地震了!
哈哈,估计会惊得直接从床上蹦起来,一定一脚给宝哥踹地下!
在陈夕的记忆里,家里的氛围总是轻松愉快。
东北人骨子里的豪爽让他们家少了些刻板的规矩——父母早就不让他叫“爸妈“了,非要他跟邻居一样喊“娟姐“和“宝哥“。
后来,陈夕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这个在外人看来没大没小的称呼,二老却乐在其中。
回完消息,陈夕便办理了出院手续,也不需要检查身体,基本上跟院方打个招呼就可以离开了!
因为陈夕并不是人质里面最先离开的,所以也并不像上次那么麻烦。
还是同样的套路,熟悉的配方,打车回公寓,洗澡换衣服,出门。
一套流程走下来,仿佛又回到了昨天...
这次陈夕并不是轻装上阵,而是背着一个巨大的画夹,拎着一个小桶和折叠椅就出了门。
今天他出门的“皮肤”是文艺青年!
红色格子衬衫搭配牛仔短裤,脚踩帆布鞋,鼻梁上架着昨天买的半框眼镜,背上巨大的画夹,手里还拎着小桶和折叠椅。
这身行头,活脱脱一个艺术学院的高材生。
他要装成去教堂采风的美术生,要靠这身皮肤去教堂挖墙脚!
很快,陈夕按照白色挖宝点的指示,来到了教堂大门外。
此时,教堂正是开放的时候,进进出出很多人,大多是以妇人为主。
她们人手一本圣经,三三两两地向着教堂里走去。
因为今天是礼拜日,虔诚的基督徒是要在这个日子里做礼拜,诵读圣经,祈祷上帝保佑!
哈利路亚!
陈夕在心里默念:上帝保佑,但愿今天别再出什么幺蛾子,他实在不想再睡医院了。
尽管刻意低调,他那张俊脸和这身文艺打扮还是引来了不少侧目。
除了那一身打扮以外,那出众的模样也引得周围那些大妈们纷纷侧目,窃窃私语。
美女帅哥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是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