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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四百零二章养(1 / 2)

父亲种了一辈子地,七十二岁那年从地里回来,把锄头靠在门后,坐下来,再也没起来。他赶回去的时候父亲已经走了,脸上没什么表情,就像刚干完活躺下休息一样。门后的锄头还在,木柄被父亲的手磨得光滑发亮,握把的地方凹进去一个形状,那是父亲的手形。他握着那把锄头,木柄的温度和父亲的手一样。

后来锄头被母亲收起来,说是留着给儿子用。他不会种地,锄头就一直放在老屋的墙角,每年回去看一次,每次都在同一个位置。

他放下碗,看着自己的手。

手上的纹路还在,鼠标的纹路。

锄头靠在门后的墙角。

李桂芳从屋里走出来,拿起锄头,往后山走。这条路她走了六十年,从十三岁跟着爹妈下地开始,到现在七十二岁,每天走,每年走,走出来的路面上有一个个脚窝,深浅一样,间距一样,闭着眼也不会走偏。

今天的太阳很好,晒在背上暖洋洋的。她握着锄头,手心里的木头被磨得光滑,像握着一块温热的玉。锄把上的纹路她已经不记得了,但手知道哪里粗哪里细,哪里有一个凸起的节疤,刚好卡在虎口的地方,握久了也不会滑。

地里的玉米长得比去年好。

她开始锄草,一锄头下去,刨开土,锄头提起来,再一锄头下去。动作和六十年前一样,和她妈当年的动作一样,和她奶奶当年的动作一样。她不用想,身体自己会动。锄头下去的角度,用力的轻重,刨开的深浅,全是自动的。

儿子打来电话的时候她刚锄完一垄。

“妈,你身体咋样?”

“好着呢。”

“别下地了,让机器去弄。”

“机器弄不干净,我得看着。”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儿子说:“那我下周回去看你。”

“不用,忙你的。”

她挂了电话,继续锄第二垄。太阳往西走了,影子越拉越长。她直起腰,用袖子擦了一把汗,发现手心里全是汗,握着锄头的地方湿了一圈。她换了个姿势,把锄头换到左手,右手在裤子上擦干,再换回来。左手的握法和右手一样,但感觉不一样,不顺手。她一辈子都是右手握锄头,左手辅助,从来没换过。

回到家,她把锄头靠在门后,进了屋。

儿子说的那些话她听见了,没往心里去。机器是机器,人是人。机器种出来的东西不好吃,她吃过。她种的玉米,从播种到收获,每一步都是她亲手做的,玉米才有那个味儿。机器做不到。机器不会看天,不会看地,不会知道什么时候该锄草,什么时候该浇水。只有人知道,只有种了一辈子地的人知道。

晚饭后她坐在门槛上,看着门后的锄头。

天黑下来,锄头看不见了。

实验室的灯亮到凌晨两点。

陈远明从显微镜上抬起头,揉了揉眼睛。培养皿里的细胞已经传了五代,每一代的生长周期都在缩短。他的研究目标是延长细胞寿命,结果做出来的东西反而让细胞死得更快。他把数据输入电脑,屏幕上跳出一条曲线,比昨天那条更陡。

窗外对面那栋楼的灯也亮着。

那是生物系的楼,整栋楼没几间黑的。他知道那些亮灯的房间里有人在熬夜做实验,有人在写论文,有人在改学生的作业。整个校园亮着几十盏灯,每盏灯下面都有人在做重复的事。他自己也是,三十年如一日,每天重复同样的实验流程,同样的数据记录,同样的论文修改。

凌晨三点,他关灯下楼。

走到楼下,他发现手机忘在实验室了。电梯已经停了,他走楼梯上去,一层一层,楼梯间的灯是声控的,走到哪层亮到哪层。他推开实验室的门,拿起手机,正准备走,看见桌上的鼠标。

鼠标垫上印着学校的logo,已经磨得看不清了。鼠标本身的颜色也从黑色褪成灰黑,掌托的地方磨出一层光。他握着鼠标,忽然想起刚买回来的时候,那只鼠标是磨砂面的,手感粗糙。现在光滑了,被他的手磨光滑了。

他握着鼠标,盯着屏幕,屏幕上是他刚才看的数据。

细胞在培养皿里分裂,一代一代,每一次分裂都会缩短端粒。端粒越短,寿命越短。这是教科书上的知识,全世界的实验室都在研究怎么延缓这个过程。他的研究如果能成功,人类就能活得更久,更好。这是他一辈子的追求。

他关掉电脑,把鼠标放回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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