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D的办公室里,烟雾缭绕,昂贵的古巴雪茄气味混合着皮革的沉闷,构成一种属于权力的味道。
长毛将一沓文件扔在红木桌上,纸张散开,发出哗啦的轻响。
“那个洋鬼子叫史密斯,O记的一个高级警司,出了名的贪钱。”
他的语气带着一丝不屑,仿佛在谈论一只可以随意踩死的蟑螂。
“他跟黄老板有点交情,这次明显是收了钱,想给你搞点麻烦。不过放心,我已经叫人去ICAC那边递了点东西,够他喝一壶的了。”
陈洛没有理会史密斯那张肥胖油腻的脸,他的指尖划过一张张资料,最终停在了一张集体照上。
照片已经有些泛黄,但角落里的那个男人,却像是能穿透纸张,将他那股冷冽的气息直接投射出来。
大约三十岁的年纪,五官如同刀削斧凿,棱角分明。他的眼神,没有焦点,却又仿佛锁定了镜头外的一切,带着一种鹰隼般的审视和警惕。
即便是在一群制服笔挺的警员中,他也显得格格不入。别人站的是队列,他站的是一座孤峰。
“这个人是谁?”
陈洛的声音很轻,指尖在那张脸上轻轻点了点。
“他叫李鹰,以前是飞虎队的,后来调到O记,是史密斯手下最能打的一个。”长毛凑过来看了一眼,解释道,“不过这小子是个刺头,油盐不进,不懂得同流合污,在警队里得罪了不少人。这次行动,根据我们的人说,他全程都在放水,好像不太情愿。”
李鹰。
陈洛的脑海中,一个电影角色的形象与眼前这张脸重合。那个在枪林弹雨中,依旧坚守着可笑正义的警察。
他的嘴角,勾起一抹几乎无法察觉的弧度。
建立精英团队,正需要这样的基石。
身手、原则、被体制排挤。这三个条件组合在一起,就是最完美的璞玉。只需要一个足够分量的承诺,一个足够宏大的目标,就能让他爆发出最璀璨的光芒。
“他现在怎么样了?”陈洛问道,视线依旧没有离开那张照片。
“还能怎么样?”长毛嗤笑一声,“这次行动失败,史密斯把锅都甩给他了。听说上面已经准备把他调去看守沙头角的水塘了,这辈子算是完了。”
看守水塘?
正好。
陈洛心中,一个周密的计划瞬间成型。
他要的不是一条被驯服的狗,而是一头被囚禁的鹰。只有在它最绝望的时候,递上能挣脱牢笼的钥匙,才能换来它至死不渝的忠诚。
……
几天后。
夜,深沉如墨。一场倾盆大雨毫无征兆地席卷了整个港岛。
雨点疯狂地砸在深水埗那些老旧的招牌和铁皮屋顶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密集声响,仿佛要将这座城市的罪恶与肮脏一次性冲刷干净。
街角的大排档,昏黄的灯泡在雨幕中散发着无力的光晕。
李鹰独自一人蜷缩在最角落的桌子旁。
他面前摆着七八个空了的廉价啤酒瓶,手里还握着一瓶,酒液已经见底。
被调去看守水塘的命令,今天下午已经送到了他的手上。那张冰冷的公文,像一记耳光,狠狠抽碎了他所有的坚持和理想。
飞虎队的汗水,O记的枪火,无数个日夜的追逐与搏杀……
到头来,只换来一个去看水塘的屈辱结局。
他想不通。
为什么那些贪赃枉法的人可以步步高升,而他,却成了被抛弃的垃圾?
啤酒的苦涩混着雨水的腥气钻进鼻腔,他感到一阵反胃。整个世界都在旋转,霓虹灯的色彩在雨中化开,变成一团团模糊而刺眼的光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