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时三十分,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雨在昨夜停了,天光透进高窗,照在被告席的灰色栏杆上。
审判长敲击法槌,声音像一把钝刀切过空气。
“被告人程路、赵鹏故意杀人、绑架一案,现在宣判。”
旁听席上,林音的父母并肩而坐,父亲攥着一张纸巾,母亲把脸埋在手心里。
法警押着程路与赵鹏从侧门进来,脚镣拖地,发出金属的哗啦声。
两人穿着橘红色马甲,马甲后背印“江看”二字。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全文,声音没有起伏:
“……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判处被告人程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赵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槌再次落下。
程路面无表情,目光穿过审判席,落在原告席后的空墙上。
赵鹏肩膀微微塌陷,像被抽走最后一根骨头。
宣判次日下午,看守所会见室。
程路坐在铁栅栏后,手腕上铐着细链。
对面坐着林音的父亲林国梁,手里抱着一只不大的木盒。
木盒里装着林音的照片、她生前最爱的向日葵种子,还有一把折成四段的墨绿色雨伞,编号“1”。
林国梁把木盒推进程路面前的凹槽。
“我今天来,只想问你一句:为什么?”
程路低头,目光落在照片上,声音沙哑。
“去年八月十二日,我徒弟赵鹏违规操作,电死了你儿子。我替他担了责任,却赔不起你们要的公道。后来你女儿在网上骂我,我丢了工作,父亲住院,房子抵押。我咽不下这口气。”
他停了两秒,继续说:“我以为杀了她,就能平了账。”
林国梁的手在桌面攥成拳,指节发白。
“一条命赔一条命?账平了,血还在。”
程路没有回应,只把木盒盖上,推回去。
“对不起”三个字,他最终没说出口。
死缓判决下达后,赵鹏被转入省看守所。
会见室里,他穿着蓝色囚服,脖子上挂着识别卡。
律师把一封信递给他,信纸抬头写着“致林家父母”。
赵鹏低头,用圆珠笔在信纸上慢慢写:
“事故是我亲手造成的。跌落保险短接是我做的,程师傅替我背了黑锅。
他杀林音,是想替我赎罪。
我帮他善后,是因为我欠他一条命。
现在两条命都在我身上,我愿意用余生来还。”
信末,他画了六把雨伞,编号1到6,最后一柄用红笔涂成实心。
律师把信收进文件袋,寄往林家。
一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程路死刑裁定。
执行日期定在六月十八日清晨。
六月十七日晚,程路被单独关押在死刑监室。
监室墙上贴着一张A4纸,上面用铅笔写着:
“六月十八日雨06:15执行”
凌晨四点,看守所民警送来最后一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