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把烟盒从裤兜里掏出来,U盘还在。他没看,直接扔进办公桌最底层抽屉,锁上。昨天贴在车窗上的那张威胁纸条,他已经交给老周烧了,但巷口那辆电瓶车今天又出现了,换了辆红色的。
他打开保险箱,取出那张家属名单,红笔圈的三个名字里,王桂芬丈夫排在第二。火化记录显示骨灰还在殡仪馆冷库,未领取。他拨通老周电话:“帮我约周正,越快越好。”
老周回得很快:“人答应了,明早八点,军区医院检验科三楼,别走正门。”
第二天一早,陈默拎着档案袋进了医院后巷。周正已经在门口等,白大褂领口别着省厅徽章,眼镜片厚,说话声音压得很低。两人没寒暄,直接上楼。
实验室门关着,里面亮着无影灯。周正递给他一副手套:“骨灰样本能保留的组织残留极少,我们只做一次,结果不可逆。”
陈默点头。
三小时后,周正摘下口罩,手里拿着一份报告:“检出铊-203,浓度远超自然背景值。这种同位素半衰期长,高温焚烧后仍能附着在骨骼残渣上。死者生前长期摄入,属于慢性中毒。”
“能确定时间吗?”
“结合代谢模型,最后一次摄入在死亡前两周内。症状包括脱发、神经损伤、消化道出血——和记录里的‘突发心梗’对不上。”
陈默把报告收进文件夹:“能出庭作证吗?”
周正看着他:“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
“那我来。”
庭审安排在三天后。法院加强了安检,每个进入法庭的人都要登记。陈默提前一小时到,把报告复印件交给书记员,三份,全部手递,不走电子系统。
法官翻了材料,抬头:“被告方有异议吗?”
赵德海的律师站起来,五十岁左右,西装笔挺:“我方质疑证据来源合法性。骨灰能否检测毒素,尚无国家标准。这属于伪科学,不应采信。”
法官看向陈默:“原告方回应。”
“铊中毒在国内外均有明确医学认定。”陈默起身,声音平稳,“1995年清华大学朱令案、2007年复旦林森浩案,都通过类似手段锁定证据。国际毒理学界公认,骨组织可长期留存重金属残留。我们提交的检测机构具备司法资质,流程全程录像,样本由我本人送达,无污染可能。”
法官又问周正:“你是唯一检测人?”
“是。实验过程双人记录,监控存档,可随时调阅。”
“检测设备是否经国家认证?”
“设备编号在附件第三页,每年校准,记录齐全。”
法官沉默片刻,翻了几页材料,最终开口:“证据来源清晰,程序合规,专业机构出具报告,具备采信条件。驳回被告方异议。”
赵德海坐在被告席上,一直没动。听到裁定后,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像是打拍子。
陈默没看他,只对法官说:“申请证人出庭,法医周正。”
周正走上证人席,宣誓,坐下。
赵德海律师立刻起身:“我再问一次,骨灰里检出的‘铊-203’,是不是放射性物质?”
“是同位素,但毒性主要来自化学性质,不是辐射。”
“那你怎么排除环境污染?死者生前住老城区,周边有废品站,重金属污染严重。”
“我们做了对照组。”周正语速不快,但每个字都清楚,“同区域五名无中毒症状者骨灰样本检测,铊含量为背景值。死者样本高出三百倍。且代谢曲线显示为持续摄入,非一次性暴露。”
“有没有可能是死后污染?比如火化时混入?”
“火化炉每月清理,残留物检测无异常。样本提取在密封环境下完成,全程无接触外界。”
律师顿了顿,换了个方向:“你和原告律师是什么关系?”
“第一次见面是昨天。”
“那你为什么愿意接这个案子?”
“因为程序要求我独立判断,而不是看谁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