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传来的一瞬间,靓坤手中的雪茄,无声地断成了两截。
滚烫的烟灰落在昂贵的手工西裤上,烫出一个焦黑的小洞,他却毫无所觉。
洪兴内部的“财神爷”韩宾,倒向了林华。
这个事实,比十个堂口的反叛,更让靓坤感到一种发自骨髓的寒意。
他猛地站起身,在奢华的办公室里来回踱步,锃亮的皮鞋踩在柔软的波斯地毯上,却发不出半点声响,让整个空间都陷入一种令人窒息的死寂。
林华。
这个名字,在短短几个月内,从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变成了一座压在他头顶的大山。
那张无形的网络,已经从铜锣湾和屯门,悄无声息地蔓延开来。
韩宾的投靠,意味着这张网,已经扼住了社团的钱袋子。
更让他无法容忍的,是林华那个该死的规矩。
坚决不碰白粉。
这不仅仅是断了他的财路,这是在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否定他靓坤赖以发家的根基,是在抽掉他这个龙头赖以维持权威的梁柱!
卧榻之侧,岂容猛虎酣睡!
靓坤的脚步猛然停下,他盯着窗外维多利亚港的璀璨夜景,眼底的疯狂逐渐取代了焦虑。
一个念头,如同毒藤般从心底最阴暗的角落滋生、蔓延,迅速占据了他的全部理智。
杀了林华!
这个念头一出现,就再也无法遏制。
但他不敢。
他不能亲自出手。
林华如今在社团内的声望如日中天,手握铜锣湾与屯门,是名正言顺的“双话事人”。
动他,整个洪兴会立刻分崩离析,陷入一场史无前例的内乱。
到时候,还没等他坐稳位置,其他社团就会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扑上来,将洪兴啃得一干二净。
他需要一把刀。
一把足够锋利,用完即弃,还能替他完美掩盖杀意的刀。
一个名字,在他脑中一闪而过。
他拿起桌上的加密电话,拨出一个号码,声音压得极低,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命令口吻。
“半小时后,福荣街,老地方见我。”
……
深夜,九龙。
一家早已打烊的破旧麻将馆,空气中弥漫着烟草、汗水和廉价酒精混合的酸腐气味。
一个身材臃肿,满脸横肉的男人,正局促不安地站在一张麻将桌前。
他就是B哥死后,收拢了其残余势力的头目,“肥尸”。
门帘被掀开,一股冷风灌了进来。
靓坤在一群黑衣保镖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肥尸的身体下意识地一抖,肥硕的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点头哈腰。
“坤…坤哥。”
靓坤没有理会他,径直走到主位坐下,眼神轻蔑地扫过这个油腻的胖子,仿佛在看一只肮脏的下水道老鼠。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用手指,有节奏地轻轻敲击着桌面。
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