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公司看了成片后,普遍表示质量不错,有黑马潜质,但开出的条件却相当苛刻——最低也要拿走票房净收入的13%作为发行代理费。
秦霄对《夏洛特烦恼》的票房有着绝对的信心,一想到可能几个亿的利润要白白分出去一千多万甚至更多,他就肉疼不已。但时间不等人,靠自己工作室从头搭建发行渠道根本不现实。
权衡再三,一个“苟”到极致的想法再次在他脑中成型——打入敌人内部!
说干就干!
他当天就选中了一家实力雄厚的大型发行公司,直接找到负责人事招聘的部门经理。
凭借着他那三寸不烂之舌,以及“魔都艺术学院导演系毕业”、“独立执导完成商业长片《夏洛特烦恼》”的专业背景。
再加上那张极具欺骗性的帅脸和自信从容的态度,他居然顺利地通过了面试,成功入职了这家公司的发行部门,成为一名“新晋发行专员”。
入职后,他很快摸清了公司的运作模式和一项关键政策。
公司的发行专员如果能自己拉来电影项目并成功签约,可以根据最终票房成绩获得高额提成分成,票房越高,分成越多!
具体的发行代理合同条款,很大程度上可以由负责签约的专员和制片方协商决定。
这下秦霄乐了!
这不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规则吗?
他自己就是《夏洛特烦恼》的制片人和导演,现在又成了发行公司的专员,自己跟自己谈合同,这主动权不就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了?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一个大胆甚至疯狂的计划在他脑中形成。
他没有选择常规的固定分成模式,而是拟定了一份极具风险的对赌协议。
如果《夏洛特烦恼》最终总票房低于五亿人民币,发行公司获得票房净收入的百分之十五作为代理费;
如果总票房超过五亿,则发行公司分成比例降至百分之十;
如果总票房超过十亿,发行公司分成比例进一步降至惊人的百分之五!
这种对赌协议,在业内通常只适用于那些知名大导演的作品或者好莱坞进口大片,因为这类电影票房基础好,风险相对可控,几乎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发行公司也愿意用较低的分成来绑定爆款。
而对于小成本或者新人导演的作品,因为票房不确定性太高,几乎没有人敢签对赌协议,万一票房扑街,发行公司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当秦霄把这份协议拿到部门主管面前时,主管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