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固定所有证据!包括‘EduCore’项目的开源协议、历史提交记录、赵工的身份关联证明!”包义当机立断,声音中带着一丝绝处逢生的凛冽,“这是我们反击的第一颗、也是最有力的一颗子弹!”
38.2法律破局
与此同时,在另一间彻夜灯火通明的会议室内,由远景资本首席法务官带领的精英律师团队,正在与“西湖文化艺术空间”的法务一起,如同考古学家般,逐字逐句地重新审视那份厚达数百页的合资协议及其所有附件。
文件堆满了长桌,每个人手边都放着不同颜色的荧光笔和贴满了便签的法律典籍。他们已经在这里鏖战了两天两夜,眼睛干涩,喉咙沙哑,但精神却高度集中,不敢有丝毫懈怠。
对方的发难精准而凶狠,协议条款环环相扣,似乎将所有可能性都堵死了。冻结资金、天价赔偿,像两把铡刀悬在头顶。
“不行,对赌条款的触发条件定义得非常明确,虽然那个技术指标有争议,但想在定义本身上推翻,难度极大。”一位专攻商事纠纷的律师揉着眉心,语气沉重。
“关键是时间,”另一位律师补充,“对方只给了我们七天时间筹集首笔赔款,否则将启动资产冻结和强制执行程序。我们等不起漫长的司法鉴定和诉讼流程。”
气氛再次陷入僵局。似乎法律层面,也走到了死胡同。
就在这时,一位戴着金丝眼镜、主要负责审阅协议附件和交叉引用的年轻律师,忽然“咦”了一声。他反复对比着主协议正文和附件七中的几处条款,手指在纸面上快速移动,嘴里念念有词。
“等一下……大家看这里……”他猛地抬起头,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主协议第8.3条,关于‘重大违约’的通用定义,和附件七第4.2条,关于触发对赌的‘特定技术指标未达成’的表述,在逻辑衔接上存在一个微小的歧义!”
所有人都凑了过去。
年轻律师指着条款解释道:“主协议说,构成‘重大违约’需同时满足A、B、C三项条件。而附件七说,只要‘特定技术指标未达成’(即条件B),即可单独触发对赌。这里存在一个解释空间:是附件七的条款凌驾于主协议之上,独立构成触发条件?还是必须回到主协议框架下,满足所有条件才算?”
他快速翻出协议中关于“文件解释顺序和冲突解决”的条款,仔细研读后,声音更加肯定:“协议规定,附件与主协议冲突时,以主协议为准!但此处的‘冲突’定义模糊。我们可以主张,附件七的触发条件,必须在主协议‘重大违约’的整体框架下生效!也就是说,对方不仅要证明我们未达到技术指标,还必须同时证明我们满足了主协议中A和C那两个更主观、更难量化的条件——比如‘存在主观恶意’或‘给合资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这是一个极其细微的、几乎被忽略的法律缝隙!很可能是对方在起草这份复杂协议时,百密一疏留下的漏洞!
利用这个歧义,他们就可以在法庭上主张对方的触发行为本身存在程序瑕疵,属于“恶意利用合同漏洞”,从而申请中止赔偿支付,并将案件引入更复杂的法律程序,为他们争取到宝贵的调查和反击时间!
“漂亮!”首席法务官重重拍了下桌子,脸上多日来的阴霾一扫而空,“立刻以此为核心,准备紧急禁令申请和抗辩材料!我们要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两个战场,几乎在同一时间,找到了撕破黑暗的微光。
技术团队发现了诬陷的根源,法律团队找到了合同的破绽。
包义站在两个会议室之间的走廊上,听着两边传来的振奋消息,冷峻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痕迹。他看向窗外,天色已近拂晓,最深的黑暗正在过去。
他拿出手机,给还在技术攻坚室的苏宁语发了一条信息:
“天快亮了。准备好,我们要开始反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