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姑娘可真有福气,跟着林陌,算是掉进福窝里了!”
羡慕、嫉妒、眼红……各种各样的目光,像是探照灯一样聚焦在两人身上。
三大爷阎埠贵正在院里洗菜,闻着那股子新鲜的肉腥味,眼睛都直了。他放下手里的菜叶子,搓着手,腆着一张老脸就凑了上来。
“哎哟,林陌回来啦?买了这么多好东西啊!”他一边说,一边伸着脖子往林陌手里的猪肉上看,“这肉可真不错,肥膘够厚。那个……林陌啊,你看,我家正好有几个刚下的鸡蛋,新鲜着呢,要不……咱们换换?我用五个鸡蛋,换你一小块肉,怎么样?不让你吃亏!”
林陌停下脚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三大爷,您这算盘打得可真精。您这五个鸡蛋,市价撑死两毛五。我这一斤猪肉七毛五,您说,我跟您换,是不是有点傻?”
阎埠贵的老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尴尬地笑道:“我……我这不是想着邻里邻居的,互相帮衬一下嘛……”
“不用了。”林陌淡淡地打断他,“我家的肉,还够吃。”
说完,他便拉着冉秋霞,在众人复杂的目光中,回了后院自己的小屋。
阎埠贵僵在原地,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在邻居们看笑话的眼神中,灰溜溜地端着菜盆回家了。
晚上,小屋里灯火通明。
林陌亲自下厨,他没用什么复杂的调料,只是将那五斤猪肉切了一半出来,做了一大锅最家常的红烧肉。
但他用的水,是鸿蒙鼎里的灵泉水稀释过的。他用的火,是无烟无味的灵炭。
当锅盖掀开的那一瞬间,一股霸道无比的肉香,混合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灵气,瞬间从那小小的耳房里喷薄而出,迅速弥漫了整个四合院!
这香味,比之前那锅汤还要浓郁百倍,带着一种穿透灵魂的魔力,勾得人肚里的馋虫翻江倒海。
傻柱刚在自己屋里吃完窝窝头咸菜,闻到这味儿,手里的碗“咣当”一声就掉在了地上,整个人都傻了。
中院,贾家的饭桌上,棒梗正啃着一个黑乎乎的窝头,闻到这股香味,嘴里的窝头瞬间就不香了,“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我要吃肉!我要吃肉!”
秦淮茹看着哭闹的儿子,又闻着那随风飘来的肉香,心里五味杂陈。
贾张氏则气得在屋里直跺脚,指着后院的方向,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咒骂着:“千刀万剐的小畜生!吃独食也不怕遭天谴!吃!吃死你们这对狗男女!”
而此刻,小屋里,林陌正夹起一块颤巍巍、红亮亮的红烧肉,放进了冉秋霞的碗里。
“吃吧,以后,我们天天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