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婶拎着灯走近两步,看了看地上的砖头,又看看我,问:“默娃子,你没事吧?”
我说:“我能有啥事。”
她说:“那他咋成这样?”
我耸耸肩:“自己摔的,怪谁?”
这话一出,周围人更不信了。一个大活人好端端的,能自己跪下去还把自己脚砸了?可他们又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围在那儿看热闹。
黄毛还在嚎,声音越来越尖:“你们别信他!他手机里有神仙!刚才真出来了!金光闪闪的!你们不信问他啊!”
他指着我,眼珠子都快瞪出血。
我笑了笑,没接话,只是把手机往裤兜深处塞了塞,退到墙角站着。灯光照不到我脸,但我能看清他们每一个人的表情。
震惊、怀疑、好奇、害怕。
尤其是二婶,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忽然压低声音说:“默娃子……你是不是撞见啥不该撞的了?”
我说:“撞见你偷粮票那次算不算?”
她脸一红,赶紧闭嘴。
这时候黄毛终于缓过一口气,挣扎着想站起来,可膝盖一用力就哆嗦,脚背肿得像个馒头,根本站不住。他瘫在地上,眼神直勾勾盯着我,嘴唇抖着说:“陈默……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没回答。
我只是看着他,心里清楚得很——从今天起,他不会再来找我麻烦了。
不是怕我,是怕我兜里的这个玩意儿。
他知道有些事解释不清,也知道再闹下去只会更惨。这种人,欺软怕硬,你只要让他尝一次真正的狠,他就一辈子绕着你走。
巷口的人越聚越多,有人提议送黄毛去医院,有人说该叫家长,还有人说要报警。吵吵嚷嚷中,我依旧靠在墙边,一言不发。
直到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穿着黑夹克的男人冲进巷口,手里拎着一把菜刀,满脸横肉,眼睛通红。他一眼看到地上的黄毛,吼了一声:“谁干的!?”
是周黑心。
黄毛他爹。
他几步冲进来,菜刀往地上一剁,指着我:“是不是你?!”
我没动。
手机在兜里又开始发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