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想一想,我们在历史课中可能学过这方面的知识,那就是我们国家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又到了现在,我们的很多传统是不是都在发生着一些变化呢?
就说咱们今天说的法治文化吧,特别久远无法考证的咱们也不用去提,咱们就拿历史上有名的商鞅变法为例,这件事情离我们现在有两千多年了,我们古代的政治家在那个时候就能知道律法的重要性。”
关于商鞅立木变法的事情,自然成为很多历史教科书描绘的内容,在场的这些人,谁也不会陌生。
“大家很多都是政法专业的学生,有些同学即使不是政法学院的,但是能够坐在今天这个教室里,你们也从历史书上或多或少的了解过商鞅变法的内容。
关于商鞅变法的内容,我觉得随便找个人,大家都能说说,虽然说的不一定准确,但是基本的了解是没问题的,至于商鞅变法的影响,大家也都明白,那就是造就了我国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
那么相应的问题就产生了,当时商鞅变法是完全摒弃了他们秦国本土的思想了吗?当然了,咱们不能否认商鞅变法的内容,应该说他也参考了山东六国很多的经验和教训。”
这些话自然是毋庸置疑的,易学习顺着这个话,便又回到了刚才所讲的主题上。
“关于这个问题,咱们就不多去说了,还是说说咱们现在的法制和传统习俗之间的问题,刚才咱们已经说了三纲五常,还有三从四德这方面的问题,对于那些死搬教条的人来讲,这些自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是有些内涵,到了今天,我觉得根据咱们现实的需要进行一定的修改,在我们当今的法治世界仍然有重要意义。
三纲自然是糟粕不假,但是我觉得它里面蕴含着一个重大的内容,虽然我们现在的人民没有必要向统治者进行誓死效忠,但是如果结合一些时髦的词汇的话,那就是培养我们的爱国主义意识,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国家的认同感,这总是没错的吧。
而相比较三纲,我觉得五常的意义更重大,难道我们建成了法制社会,就不需要仁义道德了吗?就不要人和人之间彼此的诚信了吗?难道就不需要对长辈尊敬吗?甚至我觉得在某些程度上讲,我们现代法治所要推崇的,虽然说是公正民主,但是在某些程度上和咱们说的这个五常殊途同归。
甚至我觉得法律规定的事情只是不让人去做的,而传统习俗,或者说是传统美德,是我们努力在推崇的。”
既然话已经说到了这里,易学习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改变一些什么,因为他知道,在未来二三十年里,我们国家整体的道德水平恐怕后退几百年,这里面自然有其他因素。
但是易学习在前世不止一次的思考这些问题,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原因,罪魁祸首就是很多执法者执法不公,一味地和稀泥,才导致很多人有枣没枣先去打上三杆子,即使没有讹诈成功,对他们本身也没有损失,但是那些讹诈成功的总能拿到巨额的赔偿,那可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
“我现在有几个话题,大家可以讨论一下,按照我们目前的习俗来讲,一般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之后,不大可能和自己的婆家产生多少联系,而且大家一般也会默认婆家的彩产和女儿没关系。
儿子在家里给父母养老,同时,默认儿子能够得到大部分或者全部的财产。
如果说你们遇到了这样一个事情,由于我们的法律规定,儿女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得到父母财产的儿子觉得女儿也要给父母养老。
但是他又坚持说父母的财产,父母有权力去分配,既然父母已经把财产给了他,那女儿就没有权利来争夺,双方由此对簿公堂,我想问一下,咱们这些未来的法律工作者,你们会怎么处理?”
这是后世很多家庭矛盾的根源,对于类似的事情,很多人都会有自己的评判标准,可是偏偏在一些时候,那些在很多人眼里认为很缺德的人,却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易学习的这个问题,刚刚说完,底下人也开始了一定的议论,过了不久,便有些人举起了自己的手。
“好,这位女同学,你来说一下你的想法,我看你刚才也和身边的人交流了。”
“易学长,我觉得这个问题不需要有什么异议,父母既然把我们生下来了,而且费心费力的把我们拉扯长大,作为女儿,自然也是对于照顾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且我国的法律也明确规定了这些,如果我遇到这类事情的话,我肯定会判决女儿必须也给父母养老,如果涉及到财产的事情,那就让他们自行去协商。”
“好,你的答案我明白了,也就是说,在你的眼里,关于父母财产和赡养父母这两件事情本身是割裂开来的。
无论得到或没得到父母的财产,为人子女的都必须得为自己的父母养老负责,对吧。”
“是的,学长,我就是这个意思。”
听了这番话之后,易学习点点头,如果这些话是一般老百姓说的,恐怕在这个年代得被人用唾沫星子淹死,但是这种理性的思想出现在法律工作者的身上就不足为奇了,易学习明白,后世正是因为有这么多理性的人,才导致了道德问题的扭曲。
“来,这位同学,你来说说自己的想法。”
“好的,学长,我觉得刚才那位同学说的自然有道理,但是事情不能这样去简单的处理,虽然我也赞同,无论儿女都有为自己父母养老的义务,当然了,由于父母的偏心,造成了一些问题上的分歧,谁的心里都会有疙瘩。
如果真的发生像学长您说的这类问题,人家的财产,我们如果作为法官,自然没有权利去分割,但是可以用其他的方式。
比方说,对于得到父母财产的人,我们会判决他执行更多的义务,对于没有分到父母的财产或者少分到父母财产的人,我会去判决她少执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其实这番话才是符合很多人的心理认知的,如果法律工作者都用这种心理去办,既考虑到事情的原委,也考虑到法律与道德的平衡,恐怕也不会在后世造成那些啼笑皆非的问题。
但是很快就有人不服气了,直接从座位上站起来开始反驳。
“我觉得你这种方式是在和稀泥,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必须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任何事情必须以法律作为依据,任何人也没有理由不赡养父母。
刚才易学长也说了,赡养父母可是我们的传统,也是一种美德,父母如何处置他们的彩产,那是他们的自由,但是不能成为一些人不孝顺父母的理由。”
如果这种话在农村老百姓嘴里说出来,肯定会挨骂,甚至在一些情况下被打都是不让人意外的。
既然有反对的,那自然就有支持的,所以,一些小规模的辩论便在这个报告厅里开始进行。
对于这种情况,易学习自然也没有去阻止,因为他们在彼此的辩论中已经说到了很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