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寨。
这个名字在八十年代的香江,本身就代表着一种禁忌。
飞机从头顶轰鸣而过,投下巨大的阴影,将本就拥挤不堪的楼宇笼罩得更加昏暗。这里是建筑的坟场,密密麻麻的违章建筑毫无规划地堆叠在一起,形成了一座钢铁与混凝土的畸形迷宫。天空被切割成一条条狭窄的缝隙,阳光都难以穿透。
空气中弥漫着潮湿、腐败、油污和廉价饭菜混合在一起的古怪气味。狭窄的巷道里,头顶是蜘蛛网般纠缠的电线和不断滴水的管道,脚下是永远湿滑黏腻的地面,散落着不知名的垃圾和污秽。
这里,是港府法律的真空地带,是罪恶与混乱的乐土。
霍文城站在城寨外围的一栋高楼上,用望远镜遥遥地观察着这座传说中的“黑暗之城”,眼神淡漠,如同在审视一盘即将被自己收入囊中的棋局。
“老板,我们的人已经查清楚了,那个大老板,是城寨里最大的一个庄家,手下养着几百号亡命徒,黄赌毒什么都做。这次派人绑您,就是看中了您在尖沙咀的‘东方皇宫’夜总会,想分一杯羹。”吉米站在一旁,低声汇报道。
霍文城放下望远镜,冷笑一声:“一个躲在阴沟里的老鼠,靠着黄赌毒发家,也敢把主意打到我的头上来。看来是安逸的日子过久了,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吉米有些担忧地说道:“老板,城寨里面情况太复杂了,地形跟迷宫一样,我们的人根本进不去。而且里面的人极度排外,贸然派人进去,很容易被当成条子或者仇家,有去无回。”
霍文城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他自己是绝对不会亲自踏入那种龙潭虎穴的。
但他同样明白,对付这种藏在暗处的敌人,必须先摸清对方的底细。硬闯不行,那就只能找个“带路党”。
“吉米,我记得你说过,你以前有个拜把子兄弟,在城寨里开理发店?”霍文城忽然开口问道。
吉米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老板是说龙卷风?他……他现在算是城寨里的一方大佬了,为人很讲义气,在城寨里口碑不错。不过他从不碰黄赌毒,只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
霍文城眼中精光一闪。
不碰黄赌毒,讲义气,有口碑。这正是他需要的人。一个在污泥里,却还想保持干净的人,往往有自己的坚持,也最容易被利用。
“联系他。”霍文城的语气不容置疑,“告诉他,霍氏集团的霍文城,想跟他交个朋友。”
他不会亲自进去,但他会让天养生去。对于天养生这种级别的杀神来说,只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路线,九龙城寨和普通的街道没有太大区别。但前提是,需要一个可靠的内应,来指明那条最安全的路。
当晚,九龙城寨内,一间灯火通明的理发店里。
一个身材魁梧,面容刚毅,留着一头标志性卷发的中年男人,正静静地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他就是龙卷风。
挂断电话后,龙卷风的脸上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霍文城。
这个名字,最近在整个香江,可以说是如雷贯耳。四十亿大亨,新晋太平绅士,影坛救世主……无数光环加身。
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怎么会突然想跟自己这个城寨里的小人物交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