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酒店,顶层套房。
乐少峰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将一杯顶级的路易十三推到了对面男人的面前。
男人穿着一身考究的西装,气质儒雅,正是O记警司黄志诚。
“黄Sir,这次多谢你高抬贵手,放D哥一马。”乐少峰的声音温和,却带着一种洞悉人心的力量。
昨晚,他用系统奖励的五十万现金,约了这位在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警队“明日之星”。
黄志诚呷了一口酒,脸上露出玩味的笑容:“乐先生太客气了。大D那点事,本来就证据不足。我只是按规矩办事而已。”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乐少峰笑了,笑得很斯文,却让人背脊发凉,“黄Sir今天肯赏脸喝这杯茶,就是给了我乐少峰天大的面子。以后在尖沙咀,黄Sir但凡有任何用得着我乐少峰的地方,一句话。”
这是投名状,也是利益捆绑。
黄志诚眯起眼睛,他从眼前这个年轻人身上,嗅到了一股远比大D更加危险,也更加诱人的气息。
大D是疯狗,只会乱咬人。
而这个乐少峰,是披着斯文外衣的过江猛龙,他懂规矩,更懂得如何利用规矩,甚至创造规矩。
“乐先生快人快语,我喜欢。”黄志诚放下酒杯,“不过,据我所知,和联胜的龙头棍,现在可不在你们手上。没有棍子,大D想坐馆,难。”
“很快就会在了。”乐少峰的语气笃定得仿佛在陈述一个既定事实,“而且,我保证,阿乐会输得比大D这次进羁押室,还要难看一百倍。”
看着乐少峰那深不可测的眼神,黄志诚心中一动。他忽然觉得,扶持眼前这个人,或许比跟阿乐那种伪君子或者大D那种疯子合作,要有前途得多。
“好,那我拭目以待。”黄志诚站起身,与乐少峰握了握手,“这杯酒,我记下了。”
送走黄志诚,乐少峰站在套房的落地窗前,俯瞰着整个维多利亚港的璀璨夜景。
有了警队高层的默许,有了那根即将到手的龙头棍,他的计划,已经完成了最关键的两环。
阿乐,你的死期,到了。
……
次日,和联胜总堂。
香火味浓得呛人,却怎么也掩盖不住空气中那股令人窒息的贪婪与杀意。
一张巨大的梨花木圆桌旁,坐着十几个年过半百的老者。他们就是和联胜的叔父辈,一群早已没了獠牙,却依旧贪恋着血肉滋味的老秃鹫。
居中而坐的,是须发皆白,面容清癯的邓伯。他闭目养神,不言不语,但身上那股社团老顶的气势,却死死压制着全场,让气氛愈发凝重。
大D和阿乐,作为这次话事人的两位候选人,分坐邓伯左右,泾渭分明。
大D脸色铁青,双拳紧握,骨节捏得发白。刚从警署出来,他就收到了开会的消息,心中那团火烧得他坐立难安。他时不时地看向身旁气定神闲的乐少峰,才勉强压下当场翻脸的冲动。
他对面的阿乐,则是一脸春风得意,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眼神扫过在场的每一位叔父,仿佛已经提前登基的帝王。
“咳——”邓伯轻轻咳嗽一声,那双浑浊的老眼缓缓睁开,如同冬日寒潭,深不见底。他的目光在剑拔弩张的大D和志在必得的阿乐脸上扫过,最后缓缓开口:“今天叫大家来,是为了什么,各位心里都有数。和联胜两年一届选话事人,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不能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