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天 > 古代言情 > 盘点十大纯狱明星,杨蜜连夜报警 > 第11章 版权大盗的嚣张,我认定的事就是真理

第11章 版权大盗的嚣张,我认定的事就是真理(1 / 2)

江源看着天幕上那张令人作呕的脸,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他轻声自语,声音里不带一丝温度。

“别急,这才刚开始。”

“接下来,还有更精彩的。”

话音落下的瞬间,天幕之上,那张属于旺仔小巧的、写满了“爱看不看”的傲慢脸庞骤然消散。

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漆黑。

这突如其来的黑暗,让无数时空里刚刚燃起的怒火,有了一瞬间的凝滞。

紧接着,一道刺眼的光芒划破黑暗。

如果说那场荒唐的蒙面演唱会,只是商业上的愿打愿挨,尚且可以被扭曲地解释为市场的选择。

那么接下来天幕所揭露的操作,则是赤裸裸的法盲行为,是对知识产权最野蛮的践踏。

天幕画面闪烁,一张音乐平台的截图被放大,占据了所有人的视野。

截图的背景是淡雅的浅色,正中央是一张卡通少女的专辑封面。

一行硕大的歌曲标题,撞入所有人的眼帘。

《恋爱告急》。

这首歌的原唱,是凭借四千年美女称号走红的鞠静宜。那欢快的旋律和甜美的歌词,曾一度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屏,成为无数人循环播放的洗脑神曲。

然而,此刻,在旺仔小巧的翻唱版本页面上,原唱那一栏里,赫然写着的不是鞠静宜。

也不是翻唱者该有的留白或标注。

而是“旺仔小巧”四个大字!

仿佛这首歌,从诞生之初,就属于她一个人。

这还没完。

当所有人的目光下移,看到歌曲简介里那一行小字时,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未经本人许可,禁止任何形式的翻唱。”

死寂。

短暂的死寂之后,是火山喷发般的哗然!

这就是所谓的版权大盗!

明火执仗,强取豪夺!

二零一五年,汪苏龙工作室。

年轻的创作才子汪苏龙,正戴着监听耳机,在电脑前一丝不苟地修改着新歌的编曲。

天幕上那张截图出现时,他只是随意地瞥了一眼。

可当“旺仔小巧”四个字和那句“禁止翻唱”的霸王条款映入他眼帘时,他的手指猛地一僵,停在了半空中。

他摘下耳机,任由动感的旋律在空荡的房间里流淌。

汪苏龙的眉头紧紧锁起,眼神中充满了职业音乐人特有的审视与不可思议。

把别人的歌标成自己的原创?

还禁止别人翻唱?

这操作也太野了吧?

他转过头,看向身边正在整理文件的助理,声音里带着一丝困惑。

“现在的网红都这么无法无天吗?”

“基本的版权意识都没有?”

然而,天幕并没有给他喘息和思考的机会。

画面再度切换,一段更加炸裂的直播录屏,毫无征兆地开始播放。

画面中,旺仔小巧正坐在熟悉的直播间里,深情演唱着那首经典的《年轮》。

她的唱功确实不错,歌声婉转动人,引得弹幕一片叫好。

就在这时,一条善意的弹幕飘过。

“姐姐,这首歌的原唱是张毕晨,词曲是汪苏龙,记得标注一下哦。”

这本是一句再正常不过的提醒,是粉丝出于维护偶像形象的好意。

可这句话,却瞬间点燃了旺仔小巧的火药桶。

歌声,戛然而止。

她停下演唱,猛地抬起头看向镜头。

那双哪怕被厚厚的刘海遮住,也能让人感受到其中怒火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屏幕。

她没有感谢,没有解释,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迟疑。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容置疑、仿佛她就是宇宙真理的语气。

“这首歌,词曲是汪苏龙没错。”

她顿了顿,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但原唱就是张毕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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