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冷锋这种钢铁直男战士来说,他只爱烈酒入口的灼烧感,从不在乎酒标上的价格。
八二年的拉菲再金贵,在他嘴里,还不如一瓶五十六度的二锅头来得舒坦。
趁着倒酒的间隙,杨锐上前,给了李杰一个结结实实的熊抱:“兄弟,谢谢你。”
“如果没有你,我们这帮人,可能早就死在半路上了。”
“杨队,也谢谢你。”
李杰的内心同样感慨万千,能认识杨锐、冷锋这样一群纯粹的战士,是他此行最大的收获。
他们的存在,就像是这片被战火蹂躏的黑暗大地上,一道撕裂夜幕的光,为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带来了一丝难得的温暖。
“兄弟,敬你!”
冷锋高高举起盛满暗红色酒液的高脚杯,沉声说道。
“敬所有在这里浴血奋战的兄弟!”
李杰也举起杯子,声音洪亮。
“说得好!”
“来!让我们一起,敬所有奋战在这里的兄弟!”
杨锐高举酒杯,情绪激动地嘶吼道。
“铛!”
杯子在空中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鸣响。众人一饮而尽后,李杰狠狠地将酒杯摔在地上,看着杨锐等人那饱含送别之情的眼神,一句热血沸腾的话突然脱口而出。
“此生不悔入华夏!”
“啪!”
众人仿佛被瞬间点燃,也跟着把酒杯狠狠砸在地上,一个个激动地咆哮着:“此生不悔入华夏!”
离别的气氛总是带着伤感。
李杰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冲大家说了声“再见”,然后毅然决然地转过身,跟着那名叛军士兵,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那片未知的危险之中。
两分钟后,李杰出现在了老爹的面前。这是他们两人,第一次面对面的正式交锋。
“沙漠之鹰,嗯,好枪。”
老爹手里正把玩着李杰那两把标志性的手枪,翻来覆去地看,却没有察觉到其中一把拥有无限子弹的秘密。
李杰身上的所有武器装备,都被那些佣兵搜刮得一干二净,除了那把由系统寄存在他体内的三棱军刺。
老爹突然抬起枪口,黑洞洞的枪口直指李杰的眉心。片刻之后,他又缓缓将枪口放下,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你小子胆子不小,还真敢一个人过来,站在我面前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
“如果我现在装出吓得屁滚尿流的样子,你就会放我走吗?”
李杰轻描淡写地调侃了一句。
老爹耸了耸肩,说:“从圣佛兰华医院一路追到这里,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逮到你。你觉得,我会这么轻易地放你走?”
李杰仔细观察着老爹脸上的每一丝细微表情,说道:“我感觉,你好像并不是真的想杀我。”
老爹将沙漠之鹰随手递给身边的佣兵,转而面向李杰,缓缓说道:
“你干掉了大熊和雅典娜,他们可是我麾下最顶尖的战士。”
“你还彻底搅黄了我在圣佛兰华那边的重要任务。”
“说实话,当我刚听到这些消息的时候,我恨不得把你剁成肉酱喂狗。”
“不过嘛,我后来改变主意了。”
李杰故作好奇:“我倒是很想知道,是什么让你改变了主意?”
老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商人般的精明笑容:“我是一名佣兵,但说白了,我首先是个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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