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秋收,不管收成如何,家家倒是都有一些粮食。
可是对绝大多数村民来说,吃肉的机会着实着实不多,两三年能吃上一次就不错了。
吃鹿肉的机会,更是想都别想。
不是没有见过鹿,但真没有见过猎到鹿以后,会请全村喝鹿肉粥的。
用半斤粟米换一顿鹿肉粥,太值了。
毕竟,拿来的粟米是自己吃了对不对?
叶晨这个后生,真不赖!
人家那两个漂亮媳妇,好像也挺顺眼的。
就在这不经意间,村民们的心理悄悄发生着改变。
村民们跑回家拿米去了,一个个跑得飞快。
唯恐自己落在后面吃不上鹿肉粥。
叶安一直没有走。
等人群散去以后,他才上前对叶晨说道:
“小晨啊,你打一头鹿也不容易,怎么就随随便便分着吃了呢?日子,可不是这么过的啊。”
“伯父放心,我自有分寸,她们姐妹俩刚刚入门,怎么也得和村里人相处对不对?”
“这是给伯父的,伯父可别推辞,我这里还有。”
叶晨说着解开了背篓上绳子,拿出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递给叶安。
叶安倒也没有推辞,拎着野鸡和野兔回家去了。
他知道叶晨是真心实意地想送自己这两只猎物,如果推辞倒是显得虚假了。
姐妹俩看着叶晨,眼里都是小星星了。
她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家夫君才出去半天,就能有这么大的收获。
大王庄百十户人家,几乎每家都有好几个婆娘。
再加上老人孩子,全算上老老小小近千口子人。
这么多人过来吃饭,叶晨家的锅自然是不够的,有些人自告奋勇把自己家的锅扛了过来。
一个比一个积极。
要是一旦吃不完,不是还可以连锅端回去吗。
在王家的大门外,很快搭起了四五十口大锅。
人们拾柴挑水,忙得不亦乐乎。
眼前热闹的景象,让叶晨恍惚间有了一种前世农村流水席的感觉。
不管什么时代,聚餐永远是增加凝聚力的一种方式。
前世上至军队下至一个小公司,时不时地总会聚餐一下。
虽然有人偷奸耍滑故意少拿了一些粟米,但同样有人拿来了一些自家储存的野菜咸菜之类的食材。
那头鹿,叶晨决定亲自处理。
雄鹿胸腔里会残留一些淤血,鹿心、鹿肝、鹿胆、鹿肾、鹿肺都是好东西,得自己留着。
一副完整的鹿骨也很值钱。
磨成鹿骨粉熬成鹿骨膏都行,这可是强身健体的好玩意儿。
也得自己留着。
要是交给别人处理,你尝一口我尝一口,没了……
两个水囊的鹿血已经半凝固,叶晨把两个水囊割开,将半凝固的凉在厢房里。
剥皮、开膛、剔骨……
梅花鹿很快处理完毕,出肉一百二十多斤。
叶晨拿出一半交给帮忙的婆娘们,鹿肚鹿肠也一并给了她们,让她们自己拿去熬肉粥了。
杂七杂八加一起也有七八十斤,一口锅里能匀上二斤左右。
家里人多,姐妹俩也不好和叶晨多说什么,就在叶晨周围帮着忙活儿。
在叶晨从开膛的雄鹿肚子里往外盛瘀血时,苏颜无意中说起了刚才的事情。
这让叶晨心里一动。
姐妹俩以前名声不好,以后还要在村里过日子,能和那些婆娘搞好关系并不是坏事。
自己不可能天天窝在家里,姐妹俩总得有个照应不是。
想到这,叶晨分出一些鹿血,让姐妹俩把这些鹿血分给了那几个婆娘。
那几个婆娘乐坏了。
她们围着姐妹俩谢个不停,各种好话全都冲向了姐妹俩,把苏家姐妹夸成了花。
不知不觉中,姐妹俩已经融入其中,再也没人去提什么煞星了。
人人夸她们福气好。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人之常情。
婆娘们把肉剁碎,一个锅里放一些肉进去,再放些粗盐、野花椒之类的调味料。
加水烧开后,放入粟米慢慢熬。
很快,叶晨家附近到处都弥漫着诱人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