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郎大口吃着肉,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
等等!
这野猪肉这么香,要是剁碎了,夹在炊饼里……
肉夹馍啊!
武大郎眼睛一亮,差点拍大腿。
前世他最爱吃的就是肉夹馍,白吉馍夹上剁碎的腊汁肉,一口下去,满嘴流油,香得能把舌头吞下去。
这年头,大宋朝的老百姓哪吃过这个?
炊饼就是炊饼,肉就是肉,顶多切两片肉夹在饼里啃,哪有把肉剁碎了、浇上肉汁、夹在热乎乎的饼里的吃法?
这要是做出来,不得卖疯了?
武大郎越想越兴奋,放下碗,看向潘金莲。
“金莲,你说,要是把这肉剁碎了,夹在炊饼里,会怎么样?”
潘金莲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夹在炊饼里?”
“对。”武大郎比划着,“把炊饼从中间切开,不切透,然后把炖得烂烂的肉剁碎,塞进去,再浇上一勺肉汁。一口咬下去,饼的麦香、肉的浓香、汤汁的醇厚,全在嘴里化开……”
他还没说完,潘金莲已经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光是听武大郎描述,她就觉得馋了。
“夫君,这……这能好吃吗?”
武大郎笑了:“好吃不好吃,试试不就知道了?”
他站起身,走到灶台前,拿起一个中午剩的炊饼。
炊饼已经凉了,有点硬。但这难不倒他。
他把炊饼放在锅里,用小火慢慢烤热。很快,炊饼表面变得金黄酥脆,散发着麦香。
然后他把碗里的肉捞出来几块,放在案板上,用刀剁碎。
肉炖得极烂,刀一碰就散开了,三两下就剁成了肉末,油汪汪的,香气扑鼻。
武大郎拿起烤热的炊饼,从中间切开一道口子,把剁碎的肉塞进去,又舀了一勺肉汁浇上。
一个简陋版的肉夹馍,成了。
他递给潘金莲:“尝尝。”
潘金莲接过那个夹着肉的炊饼,犹豫了一下,轻轻咬了一口。
那一瞬间,她的眼睛瞪大了。
饼皮酥脆,咬下去咔嚓一声。里面的肉软烂入味,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肉汁渗进饼里,把饼浸得又香又软。
麦香,肉香,汤汁的醇厚,三种味道在嘴里炸开,简直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这……这……”潘金莲顾不得说话,又咬了一大口。
武大郎看着她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好吃吧?”
潘金莲拼命点头,嘴里塞得满满的,说不出话来。
武大郎自己也拿了个炊饼,夹上肉,大口吃起来。
确实好吃。
这年头,大宋朝虽然经济发达,但饮食还是比较单调的。像肉夹馍这种后世烂大街的小吃,放在这里,绝对是降维打击。
武大郎一边吃,一边在心里盘算。
野猪肉虽然腥,但只要处理得当,味道绝对不差。而且野猪都是散养的,肉质紧实,比家猪更有嚼劲。
小娥家还有两头野猪,加起来好几百斤肉。自己还有五万份酱香饼原材料,面粉管够。
到时候,白天卖酱香饼,晚上炖肉,第二天早上卖肉夹馍。
双管齐下,不得赚翻天?
武大郎看向潘金莲:“金莲,你觉得这吃食,要是拿到街上去卖,能行吗?”
潘金莲咽下嘴里的肉,毫不犹豫地点头:“肯定能行!这么好吃的东西,谁能忍住不买?”
武大郎笑了:“那行,从明天开始,咱们就准备做这个。”
潘金莲愣了一下:“咱们?”
“对,咱们。”武大郎看着她,“我一个人忙不过来,你得帮我。”
潘金莲犹豫了一下,但很快点了点头。
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武大郎这个人和她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她以为武大郎就是个死脑筋的卖炊饼的,一辈子守着那个小摊子,赚几个辛苦钱,饿不死也富不起来。
可今天这一天,她都看到了什么?
武大郎会功夫,一个人打趴下四个泼皮。
武大郎有善心,救了那个卖梨的少年,还给了钱让他给父亲抓药。
武大郎有本事,能把又腥又臭的野猪肉做得这么好吃。
武大郎有头脑,能想到把肉夹在饼里这种新奇吃法。
这不是死脑筋,这是活泛得不能再活泛了。
而且……
潘金莲想起刚才那支银钗,想起他那句霸道又暖心的话,心里又是一暖。
这个男人,虽然矮,虽然丑,但他是真心对自己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