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有完全放亮,东边的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
武大郎睁开眼,身边的潘金莲还在熟睡,那张倾国倾城的脸上带着一丝疲惫的慵懒,嘴角微微翘起,似乎做着什么美梦。
武大郎轻手轻脚地下了床,没有惊动她。
昨天淬体两次,整个人神清气爽,浑身上下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
他走到院子里,深吸一口气,开始忙活起来。
和面,醒面,揉面。
生火,热锅,备料。
昨天炖好的野猪肉还剩大半锅,此刻已经凉透了,凝成一锅肉冻。
武大郎把锅重新架在火上,小火慢慢加热,肉冻很快化开,浓郁的肉香再次弥漫整个院子。
“夫君,你怎么起这么早?”
身后传来潘金莲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慵懒。
武大郎回头,看到她披着外衣站在门口,头发有些凌乱,脸上还带着睡痕,却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吵醒你了?”
潘金莲摇摇头,走过来,看着锅里咕嘟咕嘟冒泡的肉,咽了口口水。
“夫君,今天要做那个……肉夹馍?”
“对。”武大郎点点头,“今天多做点,拿出去卖。”
潘金莲眼睛一亮,挽起袖子:“奴家帮你。”
两人配合起来,一个揉面烤饼,一个剁肉装碗。
潘金莲虽然没做过这个,但手巧得很,武大郎教了一遍,她就学会了。
刀工比武大郎还精细,肉剁得细细的,均匀得很。
很快,第一个肉夹馍出炉了。
金黄酥脆的炊饼,切开一道口子,塞进满满的剁碎野猪肉,再浇上一勺浓郁的肉汁。
武大郎举着那个肉夹馍,对着晨光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
“成了。”
潘金莲凑过来,鼻子抽了抽,那股浓郁的肉香钻进鼻孔,她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夫君,好香啊……”
武大郎笑了,直接把肉夹馍递给她:“尝尝。”
潘金莲愣了愣:“这……这是要拿去卖的……”
“不差这一个。”武大郎塞到她手里:“尝完了给意见。”
潘金莲捧着那个热乎乎的肉夹馍,犹豫了一下,轻轻咬了一口。
那一瞬间,她的眼睛瞪大了。
饼皮酥脆,咬下去咔嚓作响。里面的肉软烂入味,肥而不腻,瘦而不柴。
肉汁渗进饼里,把饼浸得又香又软。
麦香,肉香,汤汁的醇厚,在嘴里炸开。
潘金莲顾不得说话,又咬了一大口,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小仓鼠。
武大郎看得好笑:“好吃吗?”
潘金莲拼命点头,嘴里塞得满满的,含含糊糊地说:“好……好吃……太好吃了……”
武大郎自己也拿起一个,咬了一口。
嗯,确实不错。
但要说多惊艳,倒也不至于。前世他吃过太多美食,肉夹馍不过是街头常见的小吃。
但这年头,大宋朝的老百姓,哪吃过这个?
炊饼就是炊饼,肉就是肉,顶多切两片肉夹在饼里啃。
哪有把肉剁碎了、浇上肉汁、夹在热乎乎的饼里的吃法?
这东西拿出去卖,绝对降维打击。
武大郎一边吃,一边继续忙活。
潘金莲吃完一个,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又开始帮忙。
两人配合默契,一个揉面烤饼,一个剁肉装馅,动作越来越熟练。
一个时辰后,石桌上整整齐齐码了二百个肉夹馍。
潘金莲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那些肉夹馍,脸上带着自豪的笑容。
“夫君,这么多,能卖完吗?”
武大郎笑了:“放心,就怕不够卖。”
他站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潘金莲立刻递上一碗温水,又拿起布巾,给他擦汗。
“夫君累了吧?喝口水歇歇。”
武大郎接过碗,一饮而尽。
潘金莲接过空碗,又拿起布巾,把他脖子上的汗也擦干净。
那动作轻柔又自然,就像做了千百遍一样。
武大郎看着她的样子,心里一阵舒坦。
这媳妇,越来越有贤妻良母的样子了。
他看了看天色,已经大亮了。
“行了,我出门了。”
武大郎挑起担子,两头各放着一百个肉夹馍,用白布盖得严严实实。
潘金莲送到门口,拉着他的袖子,小声叮嘱:“夫君,路上小心,要是遇到那些泼皮无赖,别跟他们硬拼,赶紧回来……”
武大郎拍拍她的手:“放心,你男人现在不是好欺负的。”
潘金莲脸微微一红,松开手。
武大郎挑着担子,大步流星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