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小伙子家门外酝酿了一下,准备等会进去就吐。
不给对手留下任何机会。
王新宇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结果没控制好,只感到胃里翻江倒海。
“糟了糟了!”
他眼睛一瞪,急忙捂住嘴。
借着醉意壮胆,王新宇猛然拉开门,低头冲了进去。
然而眼前的景象出乎他的意料。
小伙子家里没人。
不仅是没人,连家具都没有。
老旧的地板上覆盖着厚厚的灰尘,空气中飘荡着长时间不开窗导致的霉味,整个屋子呈现出一种无人居住导致的荒凉感。
王新宇的对门,原来根本没人住。
一股异样的冷意,从王新宇心中渐渐升起。
我家对门20怎么会没人住?
小伙子明明说他住在这里!
而且,自己也看见过他老婆开门啊!
王新宇无意间低头看到,自己闯进来时留下的脚印,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显得非常清晰。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那名醉酒小伙子的脚印呢?
进门后除了地板根本无处落脚,而地板上到处是均匀的尘土,只要踩上去,就必然留下脚印。而王新宇已经好几次亲眼目睹小伙子进这扇门了。
除非他会飞,否则不可能没有脚印。
除非。
他是鬼。
王新宇醉意被吓醒了大半,头皮发麻的缓缓后退,直到摸到门框,才飞快的逃出去,狠狠关上这扇门。
这天晚上,他根本不敢回家,害怕再次听见那名小伙子的敲门声。
于是在宾馆住了一晚。
第二天王新宇上网查询了一下,惊恐的发现,小区大妈所说的凶杀案就位于他的对门,也就是那名小伙子家。
在媒体报道中虽然没有提到死者的姓名外貌,却说了死者是一家三口,男方26岁,育有一名两岁的孩子。
八成就是那名吐在他家的小伙子。
想到那名小伙子说,下次一定会请自己喝酒,王新宇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
……………………
听完王新宇的讲述,方乐山想了想,询问道:“你说他每次敲你家门,都是第七天?”
王新宇点头道:“没错,我记得很清楚,那个小伙子第一次来我家是星期六晚上,之后两次也是星期六!”
方乐山眉头一皱,低声道:“古人有习俗,人死后要烧七,是指每隔七天祭奠一次死者,一共烧七次四十九天。因为人有三魂七魄,每七天散一魄。同样,那时人们相信鬼物也有回七之说,冤魂每七天回一魄,如果不能在四十九天内将未成形的鬼物祛除,它便会化作厉鬼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