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好看的,环境卫生肯定不能和大酒店相比,不过这里的东西味道不错,你不是也喜欢吃红烧肉吗?他家的味道很纯正。”
“有什么好看的,环境卫生肯定不能和大酒店相比,不过这里的东西味道不错,你不是也喜欢吃红烧肉吗?他家的味道很纯正。”
“老板,两碗面,一碗红烧肉。”
“大清早的就吃红烧肉?你们的胃口真好。”
老板笑着开了个玩笑,然后就去准备了,至于弗格森的嫌弃,他看在眼里也很无奈,很多人都嫌弃他家的餐馆和环境,可资金所迫,没办法啊。
许岩才不管弗格森怎么想的,东西来了,快吃,你要是不吃,那就看着吧,对了,结账去。
弗格森哭笑不得,只能拿起筷子吃了起来,这么多年来,他几乎都快变成一个地道的香港人了,语言,食物,各种都已经改变。
许岩怀疑弗格森这样的人就算退休了回到自己老家去,都不见得能住的习惯。
· ·······求鲜花· ······
好比后世很多老外,来到中国住上几年,别说喜欢美食了,特么的连自己本国的语言都忘记了,回国还特意请一个英语教师来交到自己学英语。
是不是特别夸张?
但这是真的!!!
其实许岩也不懂他们是如何将自己的母语给忘记掉的,就算周围说的人不多,也不至于夸张到这个地步吧。
好比许岩的家乡语言,哪怕数十年不说一句,许岩也不会感到任何别扭或是忘记,口音不对什么的。
“真香!!!”
很快,弗格森就被面和红烧肉的味道给征服了,至于卫生,算了不要在意那么多,不然你会获得很累。
........ .... ...
许岩看在眼里,心里暗暗一笑,也不说破,和弗格森吃完早餐之后就来到了警察局,结果看到两个人一脸苦逼的拿着水桶和毛巾在擦地板。
“你们两个这是在干嘛?”
看着金麦基和孟超像是两个逗比一样一边大喊对不起一边擦地板,许岩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长官!!”
看到弗格森,两人急忙起身敬礼,弗格森也表示有点看不懂,茫然道:“你们这是干嘛?”
“长官!!”
这时一个女人和局长一起走了出来,两人见到弗格森急忙敬礼,弗格森回了一礼,好奇的看向金麦基和孟超,想知道自己离开的期间发生了什么事。
“咳咳!!”
站在局长身边的女人脸色阴沉了下来,吓得两人急忙继续擦地板,局长咳嗽一声,讪讪笑着,解释道:
“事情是这样的,他们两个人将警局的警犬宰了,拿肉来给芬妮吃,所以就责罚他们擦地板。”
“芬妮不吃狗肉的。”
末了,局长还补上一句。
弗格森感觉自己脑子有点乱,这两个家伙到底在干嘛?
第一天就将自己的上司给得罪死了,你们想干嘛?
许岩有点凌乱,你们胆子真肥啊,警犬都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