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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刺客(1 / 2)

?热,好热。

流汗,流好多汗。

老三夹杂在众多登白云山的游人中,一步一步向山顶挪着。

他不时抬头看看,并不是要估摸还有多久才能登顶,而是盯着自己的目标。

目标只有一个,一个看起来挺清秀俊美的年轻人。

但,为了取他命,头儿却带了九个人过来。

多余,真是多余。也许头儿是想请几个兄弟出来吃宵夜吧。老三心中暗想。

为了这个自己独立就能完成的任务,真是不该浪费这么多人力的。

想着想着,老三不自觉地右手手腕向内侧弯,摸到了缚在前臂处的刀柄。

一般人的手腕只能向内窝到九十度左右,而一个刺客,准确点说,一个刀客,经过苦练,却可以将手腕向内弯到130度,个别人甚至可以窝到180度,摸到自己的前臂。

老三的刀是自己磨的。一把striber刀厂出的seal2001的刀身,被他硬给磨窄了三分之一,又在下面装了个轻巧的软木柄,还配了个牛皮刀鞘。这刀平时就绑在右手手腕下方,因为宽不足二指,长不及手掌,加上宽松衣袖的遮掩,旁人根本发现不了。

老三是个专攻匕首暗杀术的刺客。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的这首《侠客行》来形容刺客再贴切不过。刺客,在古代是被武林世家所招揽的死士。虽说干的也不过是铲除异己的勾当,但他们却固执的认为自己不同于杀手。因为杀手是为了钱,而他们却是为了恩与义。虽然恩可能只是供养之恩,义也并非是什么民族大义。但刺客们仍固执的认为这种已己命换人命的行为,宛如流星破空,死的壮烈,死得其所。想当年专诸刺王僚、荆轲刺秦王,何其壮哉!就连司马迁在《史记》中也专门为刺客列传,想来太史公心目中也是甚为欣赏这班死士。

但在枪炮横行的年代,苦练10年的金钟罩铁布衫也挡不住一发子弹。人的生命在自己发明的种种武器下变得异常脆弱。现在想杀人的话,与其去找刺客还不如自己去黑市上买把枪来的实际。

在和平年代中,何为正?何为邪?界限早已模糊。信仰上的缺失,精神上的空虚,使身怀绝艺的刺客们只能低下高贵的头,为了三餐而沦为杀手。

老三的父亲出自空道的杀手堂。空道,顾名思义,妙手空空之道,乃是空空儿们的学校与行会。始于何时已无证可考,据说是个已传承了千年的古老帮派。

由于父亲是叛帮而出,且对空道中的事情守口如瓶,所以老三对这个门派并不了解。他只继承了父亲习自空道的匕首暗杀术。

老三并不像父亲那样,脱离了组织还遵守着什么三不杀。在他眼里,任何人都可以杀,他认为自己只是杀手,一个幸运的杀手。

因为加入了海天帮,所以他是幸运的。每个月都定期有钱汇入帐户,行动成功之后还有高额的奖金。即便是失败了,也有人帮自己善后。对这份工作,他十分满意。

现在,他只要杀死面前的这个青年男子,就可以手工了。

他趁着目标人物和随行的两个人照相的时候超越了他们,又对着手里拿着的对讲机嘀咕了几句,准备行动了。

他拐到山道旁的一棵大树背后,脱下那身为了遮掩凶器的长袖衣服。因为在热天里穿这么一身衣服实在是太显眼了。他将衣服系在腰间,将刀以拇指、尾指二指扣在手心中间,手掌绷直紧贴着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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