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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再近一点点,就追到手了(1 / 1)

不迟一步,不早一步,于千万人之中的初相遇。爱情最迷人的阶段,是发现自己喜欢一个人的时候。

——张爱玲

高二那年和艺术生混班,班里来了个女同学,学钢琴和美声,名叫月桂,人如其名,长得不仅好看,而且有颇有气质,成为班上需要男生心仪的对象。

月桂第一次来到班级就坐在我后面,我当时还以为这漂亮女生是隔壁班过来玩耍的,后来看到桌面上的书籍,才恍惚,这是新同学。

那天月桂穿着一身碎花长裙,很好看,看着她迷人的长发,我的心跳加快了许多,脸色红润,当然肤色有点黑看不出来。

我叫游走,普通班里的普通男生,一年前因为爱好文学进了文学社,写过几篇诗词发表在校刊上,和拿过国际钢琴比赛大奖的月桂,我的档次稍微有点低。所以我面对她时,终究是有些自卑的。

自己很少与人说话,就是闷葫芦一个,平时娱乐项目也不多,大多时候是自娱自乐。虽然老师把月桂同学安排在我后桌,但是我这样的怂货,到了深秋,都过去了两个月,居然都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现在想一下,我也怀疑自己当年是不是一个荷尔蒙爆发的少年。

我承认我对月桂有好感,期盼着能认识她,为了和能引起她注意,我经常和她同桌聊天,说一些有诗意的句子,引得她同桌羞涩,也偶尔说下流氓嘴,她同学哈哈大笑,她抿嘴偷偷一笑,于是我就很开心了。

大概是期中考试以后,我发在校刊上的一篇文章被语文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夸我作文写得好,既满足中学生作文的得分要求,又兼备文学的美,特别是结尾那句:聪明的孩子提着易碎的灯笼。

“同学,你也喜欢罗大佑的哥吗?”原来是月桂在后面用笔戳了我一下。

我尴尬不已,想来她是听过罗大佑的歌曲《你的样子》,我这句话就是引用里面的歌词。

“是我,我很喜欢。从小就是听他的歌长大的。”

我未曾想到,这成是我们了解的开始。

那天我们除了讨论罗大佑外,还谈论了王力宏、毛不易、许飞、江辰、钟易轩等等,我也违心地附和了某些歌手占着位置而歌唱得不咋地。

一个朋友想追月桂,让我给他撮合撮合。我一边答应着,一边暗度陈仓,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骗人。

月桂每天早上都会在音乐楼练纲琴,傍晚又会在音乐楼练美声。于是我早上借口晨读,在操场偷听她练琴,傍晚则借口打篮球,在楼下听她练美声,高中勤学的苦,被我意淫成了快活的日子。

那时候自己也从未想过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多久。

朋友让我传递过一次情书,我没有给月桂,而是自己模仿月桂的字迹,断了朋友的念想,说自己是个安静的女生,学业微重,暂时不考虑对象云云。朋友信以为真,伤心不已,我给他推荐了几个候补女生。

没多久,朋友和一个女生在一起了。

于是我心里暗爽,终于解决了一个竞争对手,为此沾沾自喜在食堂犒劳了自己一只鸡腿。

月桂确实是个安静的女生,很少参与班里的话题,但是她和我说话算是蛮多的了,还跟我请教过怎么写好作文,我说多看一些杂书,多琢磨好句子,文章很快就可以写得好。还专门把校刊发表的几期作品拿过她看,她都细细研读,我心里乐开了花,自然得意。

后来有次碰巧看到她的作文,偷偷看了下去,脑海浮现出一句话:灵气,像诗一样美。

打那以后我再也不敢炫耀自己写作如何如何了。

转眼一年,转入高三,月桂要跟老师到广州集中培训参加艺考,回来后便不会再和普通生混班,我们见面的机不会太多了。

她临去广州的前一天下午,她把我叫到音乐楼,说是送给我一首钢琴曲,她弹奏的是石进的《下雨时你会想起谁》,我当时并不知道这首曲子代表了什么,芊芊玉手在黑白琴键上如同蝴蝶般飞舞,和外面的朦胧细雨是一个世界。

第二天,我送她上了去往广州的大巴车,大巴临发动的时候,她让司机等一等,下了车,把我以前送她的一本校刊还给了我,说是带去广州麻烦。

大巴车走了,我心里却空荡荡,像是失去了什么。

月桂刚走的那段时间里,我还是习惯地在音乐楼外面溜达,但是没有了钢琴声和空灵的美声。

最后一年,假期少之又少,各自的学业也重了起来,后来渐渐就没了联系,毕竟同学之外,面上我们只是普通朋友罢了,这让我失落了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中,有很多传闻。传闻她和班上另一个学音乐的男生恋爱了。是啊,两个艺术生,俊男靓女,多般配。自卑的我,甚至没有勇气去深究事情的真假。难不成我去问她,你是不是和别的男生好上了,可是我是她什么人啊。

为此,我从少年郎,瞬间就沧桑了起来。时间经过每个人的流速其实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些人一夜之间就成长或苍老了起来。我以为我不会再对另外一个人心动,但是爱情没有先来后到,该心动的时候还是会心动,期间遇到了另一个女生,彼此感觉不错,顺理成章第一次谈起了恋爱。但是这段感情,被我误以为是喜欢,其实不过是好感,没多久就分手了。

高考结束的那个晚上,她很突然地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让我到音乐楼下见。再见她,魂牵梦萦的人,闪烁着星光的明眸,还是那么的漂亮,又活生生在我面前了。

她拿出一个老旧的随身听,看机子表层油漆磨损的状态,有些年头了,她往我耳朵塞了一个耳机,她按下按键,是伍佰的《laac》。

她说,我喜欢过我。我当时懵逼了,念念不忘,辗转反侧,等的不就是这一句吗。为什么没有欣喜,却骤然感伤了起来。可能是心里清楚,这不是拥有,而是在告别。不然,她也不是选择在这个时候告白。

我问她,为何不早点说。

她说:我以为你喜欢的是我同桌,总爱回头和她说话,逗她笑。她比我活泼可爱,你更喜欢这类型的女孩子吧。

我那不是不敢和你说话,更是为了引起你注意吗?但是这话我不敢说出口。

后来我们静静坐在长椅上,彼此沉默,享受了最后那一点美好的时光。分别的时候,她送了我一个月桂花雕的盒子,让我回去再打开。月桂是她的名字,她一定是用了心给我留的纪念品。回去打开,里面满满的,是她给我折的幸运星,还有一张纸条,写着:把你折进星里,装进心里。

我就这样失去了心爱的姑娘。

后来填了志愿,我们约见了一次,踩着她的单车载着她穿行在小城的时候,试探着问她,要不要在一起。她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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