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
他不是孤儿,更不是剑浪天涯的行侠客。那头浪卷的乌黑亮泽的长发飘飘怡然,那身素白的长袍量身得体,那厮嘴角边邪意的笑容放荡不羁。他到底是谁?他应该是富家公子吧?瞧他那身亮白纯色的衣裳一看就只知道价格不菲。
“这不是方家小公子吗?”
万龙镇西街的肉铺小马子指着那位身穿素白衣裳的少生说,尤其是说到方家时,小马子呀小马子,你啊!何必两眼冒金光呢?一脸羡慕也是白搭啊!方家的富可敌国的财富那是你小马子这种小喽啰羡慕的来的。
一旁那个头戴斗笠帽子,半拉帽子遮脸的中年男子听完肉铺店的小马子介绍好,他只是‘哼!’了一声,好似心中早已拿好注意了。
散步,两步,十步,百步,头戴斗笠的灰麻布衣男如同一阵风,左拐右拐的绕过行人,小道,商店,直到走到方家小公子跟前,他终于停了下来。
“跟我走。”
这声音很直白,也很仓皇,更带着一种葱涩的感觉。
听这斗笠男的音色,猜都能猜的出,他是个新手,更是一个弱弱的胆小鬼。
“敢大白天挟持我方儒史的人,在这个万龙镇还真找不到。”方家小公子,方儒史心底不由冷气地想着,当然,这个话他并没有直接说出来。方儒史只是不紧张地瞟了一下斗笠男亮出的闪霍霍的短柄月牙刀子。
方儒史紧张的有点不老实了,“老,老实点,敢出声,老子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来。”
面对斗笠男的危险,方儒史尽量保持风度翩翩的模样,谁让他是相貌堂堂,有钱有势的富家少爷呢?说实话,方儒史除了紧张,内心还是极度害怕的,他只是好面子,装风度而已。
这算是被新手了,这算是倒霉跟头上的一桩奇葩事情吧。拐了些弯路,方儒史被绑架到了一个万龙镇郊外的一座破宅子里。嘿嘿!人言道认倒霉,喝冷水也得塞牙,方家是个大户人家,整个方家上上下下不少于100人。之前在大街上随处都能碰个老熟人,或者是家奴之类的,嘿嘿!方儒史这一路上的没少想办法逃脱,直到他被到了这个漏风漏雨的破宅子里,他那些期盼都浇灭了。
看样子,他唯有自救咯!
“大哥,小弟有点口渴了,劳驾能否给点水喝喝呢?”
还大哥小弟呢?方儒史真是在刀尖上高雅地舔血呢?
“老实点,不听话,老子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斗笠哥还真是反应过度了,不就一口水么?至于么?
方儒史现在是自由的,至少这个劫匪并没有捆绑他,更没有对他使用什么点穴,吃毒药之类的来控制。他搓了搓两掌,然后无奈的翻开两手,显出一副无奈的样子来冷对劫匪亮出的月牙短刀。
新手,新手啊!方儒史有种无奈,有个点庆幸,更有点失落!
来就来一次刺激的,富家公子玩腻了珠光宝气,更看腻了胭脂水粉,偶尔来点惊心动魄的智斗劫匪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冲冲闲情的雅致嘛!
“大哥,怎么称呼您呢?小弟姓方,字儒史。”
方儒史居然落落大方,两手抱拳,半弯身子地作揖自我介绍起来了。
难道他要和我交朋友?
看到自称为方儒史的家伙这般平静,这般有礼,难道他不怕我?难道他要和我交朋友?或者是,他想让我放了他,他自己会乖乖地送上银子?劫匪斗笠哥心中忽然想法千万条,心底也是波涛汹涌,五味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