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传令官大惊失色。
“大人,那我不敢做您的传令官了,暴怒的市民会把我撕碎的!”
“您知道诗里怎么说的吗?”
“诗里说您是个肥胖的红猪猡,被吓破了胆,会躲在城墙的猪圈里,不敢面对染血的真龙。”
约翰公爵脸变得苍白,但随即他大笑起来。
“好啊,好啊,肥胖的猪猡不敢面对真龙?”
约翰公爵大笑道,他的眼中闪过一道阴暗。
“大明人,周君寿,用舆论逼我与你正面作战是吧!?”
约翰公爵几乎是在咆哮,
他一拳打在一旁的墙壁上,拳头上渗出鲜血。
“那好啊,来硬碰硬吧!我约翰.兰开斯特,未必会输给你!”
………….
瑟堡,
秋风愈烈,
在冷风之中,孙绍披上了大衣。
托马斯.钱多斯依旧穿着那身简朴的钢铁铠甲。
“小子,虽然我不知道你的任务是个啥。”
“但送兄弟远行就得喝酒,这是我们大明的习俗。”
孙绍拿出一瓶烈酒,往嘴里猛灌了一口,便递给了托马斯爵士。
他没有拒绝,而是接过来,也学着孙绍猛灌了一口。
炽热的酒精灼烧着他的身体,驱散了深秋的寒意。
“凛冬将至啊……..”
托马斯.钱多斯,看着正在集合的大明军队说道。
在大明人之外,军队中还混入了数量不少的瑟堡人。
他又有些担心地看向孙绍。
“你小子真是多愁善感,但老子会活着回来。”
孙绍咧嘴一笑。
“倒是你小子,别生疏了枪法,上次咱们还没分出胜负呢!”
托马斯爵士也笑了。
“孙大人请放心,我归来之日,枪法必远超今日。”
“那好,我等着!”
两人一起大笑。
就在此时,西蒙斯穿厚重,背着一包沉甸甸的银子,从身边经过。
他身后跟着克琳希德。
克琳希德的胸口上,挂着一颗闪耀的蓝珍珠。
“托马斯爵士,您要和我们一起走一道吗?”
“如今世道很乱,我们父女俩毕竟不会打仗。”
西蒙斯问道。
“也好!”
四人语罢,三人上路。
孙绍看着三人,慢慢走向夕阳落下的方向。
心中难得升起一丝感伤。
……….
444年,鲁昂爆发了黑死病
“蓝珍珠”克琳希德正在城中演唱,
蹩脚的诗人“金舌头”西蒙斯尽到了父亲的责任,
他冲入疾病之中,遵循克琳希德的意愿
将那颗蓝珍珠带回了瑟堡,
并将它葬于湛蓝的海洋中。
在悲伤中,这位蹩脚的父亲当了一夜诗人。
写下了他唯一值得传唱的诗歌————《瑟堡的蓝珍珠》
在诗歌的最后,西蒙斯如此写道:
“在海鸥,蓝天,浮云之下,在沧海,牡蛎,沙滩之前,少女与将军立下了誓言,宣誓哪怕是死亡无法分割两人,宣誓那怕毁灭也无法摧毁这份爱。”
没人真的相信这首诗。
这只是历史中一段小小的插曲,一个少女的爱与一生。
她所爱的周君寿并未因此停下征服的脚步。
而骑士托马斯.钱多斯爵士,他在44年,因麻风病的恶化,暴死在营中。
这位大明唯一的骑士,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了他充满荣光的一生。
周君寿为他举办了葬礼,并将这位高贵的骑士,安葬在贞德的故乡栋雷米村,在那里,他铸就了一生中最伟大的功绩。
而孙绍,活了一百零一岁的高龄。
他见证了贞德加冕为神圣法兰西帝国女皇,
见证了周君寿在罗马封禅,
他跟着周君寿回到了大明,夺门之变的夜里,他就站在周君寿身边。
但他每年都会回到法兰西,带着一壶酒,在托马斯爵士的墓前独饮。
—————《大梦黄粱》作者:朱祁镇
(文没写多少,大纲已经写到主角回大明立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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