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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昔日好友(一)(1 / 1)

木梳的断口处刻着个“华”字,刻痕里的墨迹与并蒂莲花心的字迹同源。昭华将两半木梳拼在一起,完整的“昭华”二字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像句迟到了多年的告白。

淮扬的雨丝像被剪断的银线,斜斜地织着,将漫山遍野的蔷薇洗得透亮。昭华立在廊下,望着田埂上那片盛放的并蒂莲,粉白相间的花瓣在雨雾中轻轻颤动,花心的字迹被雨水浸得发胀,连起来的“我从未算计你”六个字,笔锋里的执拗像极了谢珩年少时写歪的“华”字。

“郡主,京城来的马车在渡口陷进泥里了!”春桃掀着门帘进来,鬓角的水珠滚落在藕荷色披风上,洇出小小的圆斑,“安宁公主正指挥着小厮抬车呢,说再不来抢你的蔷薇糕,就要被花农偷吃光了。”

昭华接过披风的指尖顿了顿。妆奁底层的青铜镜碎片总在月夜泛光,镜缘的凤凰纹像活过来的水,在铜锈里游弋。她忽然想起狱卒送来的那片瓷片,边缘的血痕里藏着行小字:“最后一层的铜镜,照得出骨血里的模样。”

马车轱辘碾过青石板的声响越来越近,夹杂着安宁公主清脆的吆喝:“往左!再往左!轧坏了郡主的蔷薇,仔细你们的皮!”车帘掀开的瞬间,她鬓边的珍珠步摇撞出细碎的响,人还没站稳就扑过来,檀香混着雨气漫了昭华满身。

“我的小花仙,再不来你都要和这蔷薇融为一体了。”安宁公主捏着她的脸颊,忽然瞥见案上的并蒂莲,惊得后退半步,“这花……莫不是谢珩那小子的魂变的?前日在秘库最后层,铜镜里的他就站在蔷薇丛里,笑得像偷了糖的猢狲。”

昭华笑着拍开她的手,指尖拂过她裙摆上的并蒂莲刺绣:“公主的针线活越发精进了,只是这花瓣的针脚……”

“别提了!”安宁公主嗔怪地瞪她一眼,落座时的裙摆扫过青瓷瓶,里面的并蒂莲抖落串水珠,“前日对着铜镜描的花样,那镜子邪门得很,照出你和谢珩共用张脸,连眉梢那颗痣的位置都分毫不差。我绣到第三遍,针脚还是歪的。”

茶盏在案上轻轻一颤,茶水溅在昭华的手背上,凉得像天牢石壁的青苔。她想起婉娘血书里“双生”两个字被血浸透的模样,想起并蒂莲扎根的土坑——那里原是谢珩埋木梳的地方,梳齿上缠着她年少时掉落的栗发。

雨停时,两人踩着田埂上的水洼散步。安宁公主忽然弯腰拾起块粉白花瓣,往昭华鬓边一插:“还记得十五岁那年,你非要爬太液池的老柳树,结果摔进谢珩怀里吗?”她笑得直不起腰,“那小子脸涨得像熟透的石榴,抱着你直哆嗦,说要对你负责,被你追着打了三条回廊,鞋都跑掉了一只。”

昭华的指尖掐进掌心的旧茧。那日谢珩的月白锦袍沾着池水,怀里的木梳硌得她肋骨发疼,后来才知道,那是他熬夜削了七日的生辰礼,梳齿内侧刻着极小的“华”字。“他那时总爱装老成,递情书时手都在抖,偏要说‘不过是随手写的’。”

“何止手抖?”安宁公主忽然从袖中掏出个锦囊,倒出堆染头发的方子,最上面那张画着昭华的小像,旁边歪歪扭扭写着“要比郡主的栗发更漂亮”。“这是从他书房搜的,墨迹都发蓝了,想来是染了几年没成,急得用墨汁涂了满头,被先生罚站在烈日下,倒成了京城的笑柄。”

昭华展开画像的手微微发颤。纸上的少女眉眼弯弯,鬓边别着朵蔷薇,背面的题字墨迹洇透了纸背:“能与她同发色,便是此生最大的幸事。”笔锋里的虔诚,像极了并蒂莲花心的字迹,被雨水润得发蓝。

青铜镜被安置在花厅的紫檀木架上,镜面的铜锈在烛火下流动,像融化的金水。安宁公主捧着碎片一点点拼合,昭华忽然捂住了嘴——镜中映出的少年与少女并肩而立,栗色的卷发在风中纠缠,眉梢的痣在烛光下泛着同样的光,连笑起来的梨涡都重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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