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场上,烈日灼烤着大地,空气中弥漫着硝烟与黄土混合的辛辣气息。
枪声,如同密集的鼓点,一阵接着一阵,震得人耳膜发麻。
邓振华,外号“大尾巴狼”,刚刚打完一个弹匣。
他放下手中的81式自动步枪,枪管还在冒着袅袅青烟。
他身边的战友迫不及待地用高倍望远镜看向远处的靶子。
“十发!十发全中红心!”
“我的天,十发子弹几乎打进了一个洞里!”
惊叹声此起彼伏。
邓振华嘴角一咧,露出标志性的得意笑容,他拿起靶纸,像是举着一面胜利的旗帜,在队列里来回晃悠。
“看见没有?”
他的声音洪亮,盖过了远处的枪声。
“什么叫天赋?这就叫天赋!”
“不是我吹,就这手绝活,放眼全团,能跟我大尾巴狼掰手腕的,一个都没有!”
他神采飞扬,眉毛几乎要飞到额头上去,那股子骄傲自满的劲儿,隔着老远都能闻到。
陈阳站在队伍的末尾,正有条不紊地擦拭着自己的枪。
他的动作很慢,很细致,仿佛那不是一柄杀人利器,而是一件珍贵的艺术品。
他的目光平静如水,掠过喧闹的人群,落在邓振华那张扬的脸上。
一块好钢。
可惜,淬火的火候还远远不够。
如果不把这身浮躁轻狂的毛病彻底磨掉,这块钢的锋芒,也就仅限于此了。
陈阳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必须找个机会,狠狠地敲打他一下,把他的骄傲彻底敲碎,再帮他一片片捡起来,重新拼凑成真正的自信。
机会,不需要等太久。
下午的四百米障碍训练结束,战士们累得像死狗一样躺在地上,汗水浸透了作训服,在黄土地上印出一个个人形。
邓振华靠在一棵大树下,正眉飞色舞地跟几个新兵蛋子吹嘘自己当年在新兵连的“光辉事迹”。
陈阳擦了擦脸上的汗,迈步走了过去。
“邓振华。”
他喊的是全名,不是外号。
正在兴头上的邓振华愣了一下,转过头来,看到是陈阳,他咧嘴一笑。
“陈阳?有事?是不是想通了,想跟我学两手真正的枪法?”
陈阳没有理会他的玩笑,脸上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听说你枪法很准,是我们连里公之于众的‘枪王’?”
一提到这个称号,邓振华的尾巴瞬间就翘到了天上。
他猛地站直了身体,拍了拍胸脯,发出一阵闷响。
“那是!”
“不是我吹牛,就我这射击技术,放眼全团,能跟我相提并论的,不超过三个!而且,我还最年轻!”
“是不错。”
陈阳点了点头,肯定了他的成绩。
邓振华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
然而下一秒,陈阳的脸色陡然一沉,话锋变得如刀锋般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