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灯在头顶流转成模糊的光斑,周怀瑾风站在夜笙歌舞池边缘,黑色衬衫领口解开两颗,腕间的机械表在频闪灯里泛着冷光,表盘上的指针随节奏微颤,像某种无声的倒计时。
他望着舞池中央晃动的人影,手机在裤袋里震了第三遍——林清漪的消息还挂在屏幕上:“花总点名要见你,别让二姐难做。”
“周先生?”
清甜的香水味裹着温热的呼吸拂过后颈,像是某种温柔的入侵。
周怀瑾风转身,就撞进一片猩红里。
花影儿穿酒红色鱼尾裙,肩带细得像两根血丝,在灯光下几乎透明,锁骨处坠着的翡翠坠子随着呼吸轻颤,衬得皮肤白得近乎透明,仿佛能看见底下流淌的淡青色血管。
她仰起脸笑,眼尾的金粉被灯光揉碎,像碎金洒在睫毛边缘,随着眨眼忽闪忽灭。
“听说你今晚要来,我推了三个局。”
周怀瑾风喉结动了动。
这是他第一次离这么近看花影儿。
三天前在慈善拍卖会上,他隔着二十米见过她举牌,那时只觉得这女人穿高定像穿铠甲,此刻近了才发现,她涂着豆沙色口红的唇形像片花瓣,连鬓角的碎发都卷得恰到好处,连她说话时呼出的气息都带着淡淡的玫瑰香。
“跳支舞?”花影儿的指尖轻轻勾住他的袖口,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电流感,像是试探,也像挑衅。
心跳突然快了半拍。
周怀瑾风想起昨夜在浴室镜子前擦军牌的手——那枚跟着他在边境蹲了三年的铜牌子,此刻正贴着心口发烫,仿佛要将过往的屈辱一同烙进血肉。
以前在林家擦地板时,林婉清的香水味他隔三条走廊都能闻见,可从没人用这种近乎讨好的眼神看过他。
“周哥!”
林梦瑶的声音像把尖锥扎进鼓点里,带着金属撕裂空气的刺耳。
周怀瑾风转头,就见穿黑色职业裙的夜场经理挤开人群冲过来,发梢还沾着吧台的冰碴子,冷得像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
她伸手要拉他,指尖却在碰到他手腕时顿住——花影儿的手还勾着他的袖口,像一道无形的锁链。
花影儿笑出声,涂着酒红甲油的指甲慢慢划过周怀瑾风的小臂,留下一道轻微的痒意:“林经理这是?夜笙歌的规矩,客人的私务也要管?”
林梦瑶的脸涨得通红,耳后的汗珠顺着脖颈滑下,在灯光下泛着微光。
周怀瑾风注意到她后颈的汗渍——这个总把碎发别得整整齐齐的女人,此刻耳坠都歪了。
“周哥是我家……”她咬了咬唇,声音发颤,“是我表姐夫。”
“表姐夫?”花影儿的指甲突然掐进周怀瑾风的皮肤,像是要把她的情绪一同刻进他的血肉,“林紫宸的赘婿?我还以为林总眼光多高,原来找个擦地板的也能当门面。”
血“嗡”地冲上头顶。
周怀瑾风想起上个月在林家老宅,林婉清把红酒泼在他刚擦干净的地板上,说“赘婿的手生来就是沾脏东西的”;想起陈若岚拍着他擦地的背发朋友圈,配文“软饭男的日常”。
此刻花影儿的香水味混着舞池的汗酸气涌进鼻腔,他突然觉得这味道和林婉清的香奈儿No.5一模一样——都是踩人时的甜腻,带着一丝令人作呕的脂粉味。